经典案例
福州建筑工高空坠落致工伤九级案:泽良律所突破违法分包困局,助力获赔三十五万余元
2026-09-16      288     

在建筑行业,违法分包、转包现象屡见不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工单位与包工头之间往往相互推诿,劳动者常常陷入“没人管”的困境。究竟谁该为伤者的工伤待遇买单?没有直接劳动合同,工伤还能不能认定?这是许多建筑工人受伤后面临的第一道法律难题。


法律的原则其实很明确:用工单位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本案中,来自福州的建筑工人王某某,在施工时从高处坠落导致腰椎爆裂性骨折,被评定为工伤九级。面对用工方“你不是我招的”抗辩,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突破违法分包迷局,最终助力王某某获赔三十五万余元。


王某某,男,五十余岁,福州本地人,长期在建筑工地从事泥水工作。2023年初,他经同乡介绍,进入福州市某在建项目工地,负责砌墙和抹灰。该项目由某建筑公司总承包,随后将部分劳务分包给了包工头张某某。王某某的工资由张某某按日结算,平时工作安排、考勤也由张某某负责,双方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建筑公司也从未直接向王某某发放过工资。


2023年5月的一天下午,王某某在二楼脚手架平台上进行外墙作业时,因脚手板突然滑动,身体失去平衡从高处坠落,腰部重重砸在地面的钢管堆上。工友立即将他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伴椎管占位,需紧急手术。住院期间,包工头张某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便不再露面,而建筑公司则声称王某某是张某某雇佣的,与公司无关,拒绝承担任何工伤赔偿责任。


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和漫长的康复期,王某某的家庭陷入困境。妻子不得不辞去零工在家照顾他,儿子刚参加工作,收入微薄。王某某多次联系张某某和建筑公司,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互相推脱。无奈之下,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却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而被建议“先确认劳动关系”。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我明明是在工地上干活受的伤,怎么就成了没人管的人?”


经老乡介绍,王某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全晟工伤团队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迅速判断本案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确认用工主体责任,二是完成工伤认定。团队随即成立了专案小组,由资深律师牵头,联动理赔专家,制定了“先固定证据、再行政认定、后仲裁索赔”的三步走策略。


律师首先指导王某某收集证据。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团队从外围入手:调取了工地出入登记记录、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找到了王某某与包工头张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语音通话录音,其中多次提及工作安排和工资结算;同时联系了三位工友,取得了书面证人证言,并申请工友出庭作证。此外,律师还向医院调取了急诊记录,其中明确记载“工作时从高处坠落致伤”。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王某某在涉案工地工作时受伤的事实。


在证据准备充分后,律师代理王某某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建筑公司果然提出异议,辩称其与王某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已将劳务合法分包给张某某,应由张某某承担责任。对此,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指出: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本案中,张某某作为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建筑公司违法分包,理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人社局经审查,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王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


建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律师在诉讼中进一步强调,建筑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个人,本身存在过错,不能通过分包行为转嫁工伤风险。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尘埃落定后,律师又指导王某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王某某的伤情构成工伤九级。随后,律师代理王某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建筑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各项工伤待遇。


仲裁庭审中,建筑公司再次提出王某某自身存在操作不当,应减轻其责任。律师反驳指出,工伤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劳动者是否存在操作失误,不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且建筑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王某某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自残等法定排除情形。仲裁委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裁决建筑公司支付王某某各项工伤赔偿共计三十五万余元。


建筑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阶段,律师继续据理力争,并针对建筑公司可能拖延履行的风险,提前申请了财产保全。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某赔偿款三十五万余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王某某感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工伤律师,我真不知道这日子该怎么过下去。是你们让我相信,法律真的能帮到我们这些普通工人。”


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注工伤维权,联系电话:0592-5973521。


相关律师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官网

    电话: 0592-5973521 地址: 【泽良律师总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层
    【泽良杭州分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708号 博地符星创新中心1号楼13层
    【泽良广州分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17层
    【泽良福州分所】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6层
    【泽良龙岩分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金融中心A1栋6层
    【泽良泉州分所】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26层
    【泽良漳州分所】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碧湖TFC特房财富中心A座23层
    【泽良泉州分所】永安市含笑大道1909号燕南街道办事处2层

    友情链接: 保险理赔网 泽良婚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