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6
175 离婚时,一方婚前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增值部分究竟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广州地区婚姻家事纠纷中最高频的争议之一。很多当事人直到对簿公堂才意识到,财产分割远不止“一人一半”那么简单,证据的固定、法律适用的选择、谈判策略的制定,每一步都可能改变最终结果。
在广州,因财产分割争议引发的离婚诉讼数量常年居高。本文通过一起真实案例的还原,解析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难点,并说明专业婚家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突破困境。
李某与王某某于2015年在广州市登记结婚。婚前,李某以个人名义支付首付购买了一套位于天河区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按揭贷款,并多次对房屋进行装修。2023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
李某认为,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首付也是自己出的,房子理应归自己所有,只需返还王某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即可。王某某则主张,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李某在婚内曾多次大额转账给其亲属,涉嫌转移财产,要求一并分割。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某某感到极度不公:自己为家庭付出了多年,却连应得的财产份额都难以保障。
王某某通过多方了解,最终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代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如何分割?一方婚内大额转账给亲属是否构成转移财产?
对方主张:李某认为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仅同意返还王某某婚后还贷金额的一半,且拒绝承认转账行为与财产分割有关。
当事人的真实感受:王某某说:“我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年,到头来连房子增值的部分都拿不到,感觉特别不公平。”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手后,迅速梳理了案件脉络。律师发现,本案的关键突破口有三:第一,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第二,李某在婚内多次向亲属大额转账,时间节点集中在双方感情恶化之后,具有转移财产的嫌疑;第三,房屋装修款中有部分来源于王某某的婚前存款,这部分也应纳入考量。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婚后还贷的银行流水、装修合同及付款凭证、李某转账的记录等,并申请法院调取了相关账户明细。同时,律师对房屋当前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为增值部分的计算提供了依据。
预判对方可能以“个人财产”为由抗辩,律师提前准备了最高院相关判例和司法解释,并在庭审中明确指出:婚后共同还贷行为属于夫妻共同投资,增值部分理应共享。
最终,泽良海豚婚家团队代理王某某向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李某坚持房产归其个人所有,仅同意返还少量补偿。我方律师逐项出示证据,指出婚后还贷金额及对应增值部分应依法分割,并质疑李某转账行为的合理性。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产虽登记在李某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向亲属的转账无法说明合理用途,应计入财产分割范围。
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李某所有,但李某需向王某某支付共同还贷及增值补偿共计一百二十余万元,并对其转移财产的行为作出不利认定,王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王某某在拿到判决后说:“终于有人愿意认真听我把事情讲完,结果不仅让我安心,也让我重新相信法律。”
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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