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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离婚财产分割争议案:泽良律所突破转移财产抗辩,助当事人多分百万财产
2026-10-06      155     

离婚时一方偷偷转移财产,另一方该如何维权?这是婚姻家事纠纷中最常见也最令人头疼的法律争议之一。夫妻共同财产本应依法分割,但现实中往往有一方在感情破裂后抢先动手,通过转账、变卖、虚假债务等方式隐匿财产,让另一方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然而,法律条文要落地,关键在于能否查明转移行为、固定证据链条。近日,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在龙岩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正是围绕这一核心难点展开:面对对方精心设计的财产转移方案,团队通过细致的证据调查与专业的庭审对抗,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应得的财产份额,多分得百万余元财产。


李某与王某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在龙岩市经营一家建材贸易公司,经过十余年打拼,积累了包括两套房产、公司股权及数百万元银行存款在内的家庭资产。然而,2023年初,李某发现王某某频繁晚归,双方沟通日渐减少,感情出现裂痕。同年5月,王某某首次向李某提出离婚,李某虽感突然,但考虑到多年感情,起初并不同意。


令李某没有想到的是,在双方分居协商期间,王某某已经悄然开始处置家庭财产。2023年6月至9月,王某某分多次将公司账户及个人账户中的大额资金转入其母亲及弟弟名下账户,累计金额达三百余万元。同时,王某某还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其表弟,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此外,王某某还以公司经营需要为由,伪造了两百万元的借条,企图将虚假债务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2023年10月,王某某正式向龙岩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起诉状中,王某某主张公司经营亏损、存款所剩无几,要求仅分割一套自住房产,并声称存在两百万元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收到法院传票的李某感到既愤怒又无助。她清楚家庭资产远不止王某某所说的那些,但账户在对方控制之下,房产已经过户,自己手中几乎没有直接证据。她不明白,明明是自己和王某某一起辛苦挣下的家业,怎么到了离婚时却要被这样算计。


经朋友介绍,李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在首次咨询中,团队律师耐心听取了李某的陈述,迅速判断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王某某是否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以及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主张多分。团队随即接受了李某的委托,正式介入本案。


接受委托后,泽良海豚婚家团队迅速展开工作,围绕三个关键突破点制定了详细的办案策略。


第一,锁定异常资金流向。团队律师指导李某梳理了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银行流水,发现王某某在2023年6月至9月期间,向案外人转账共计三百余万元,且收款人高度集中于其近亲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关于转移财产可少分或不分的规定,这一异常资金流动构成了认定转移财产的重要事实基础。


第二,审查房产交易的合理性。团队调查发现,王某某出售给表弟的房产,成交价仅为同期同地段市场价的六成左右,且交易时间恰在双方分居协商离婚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关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团队认为该交易存在明显的恶意串通嫌疑,可主张买卖行为无效或要求王某某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击破虚假债务主张。针对王某某提出的两百万元借条,团队律师仔细审查了借条的形式与内容,发现借条仅有王某某单方签名,无转账凭证佐证,且所谓出借人系王某某的远房亲戚,与王某某存在利害关系。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团队决定从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两个层面进行有力反驳。


在证据策略方面,团队律师指导李某收集并固定了以下关键证据: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完整银行流水记录、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及股权变更记录、房产交易中心调取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过户材料、王某某与近亲属之间的通讯记录,以及能够证明王某某与案外人亲属关系的户籍材料。同时,团队申请法院对王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调查取证,进一步固定了资金转移的完整链条。


在诉讼预判方面,团队律师预判王某某可能在庭审中辩称转账系正常生意往来或家庭开支,并可能坚持其虚假债务主张。为此,团队提前准备了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并决定在庭审中申请对房产交易价格进行司法评估,以证明交易价格的明显不合理性。


2024年3月,本案在龙岩市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围绕财产分割展开激烈交锋。


第一个关键回合围绕资金转移展开。王某某辩称,向母亲及弟弟的转账系偿还多年来的借款及家庭共同开支,并非转移财产。团队律师当庭出示了银行流水明细,指出转账时间集中于双方分居协商离婚期间,金额巨大且收款人全部为近亲属,王某某未能提供任何借款合同或开支凭证佐证其说法。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某的辩解缺乏证据支持,其转账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恶化期间,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应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个关键回合围绕房产交易展开。王某某主张房产系正常买卖,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团队律师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交易价格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法院认定,王某某与其表弟之间的房产交易存在恶意串通损害李某利益的情形,该交易行为对李某不发生法律效力,王某某应就房产价值向李某进行补偿。


关于虚假债务,法院采纳了团队律师的质证意见,认为王某某提供的借条无转账凭证佐证,出借人与王某某存在利害关系,且王某某未能就款项交付作出合理说明,故对两百万元共同债务的主张不予认定。


最终,龙岩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李某与王某某离婚;认定王某某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王某某予以少分;被转移的三百余万元存款及房产出售款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李某分得其中百分之六十;王某某主张的两百万元共同债务不予认定。据此,李某较之正常均分多分得财产一百余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感慨万千。她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的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一切。他们不仅帮我查清了真相,更让我相信,法律终究会保护认真生活的人。”


婚姻家事案件往往牵涉情感与财产的双重纠葛,面对复杂的财产转移手段,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至关重要。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在离婚财产分割、隐匿财产追索、虚假债务抗辩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0592-5973521,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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