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6
158 离婚时,一方名下没有存款、没有房产、没有股权,另一方只能分到微薄的家用电器和几万元存款,这样的财产分割结果公平吗?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查明与分割,往往是最容易引发争议、也最考验律师专业能力的环节。尤其是当一方在婚内长期隐匿、转移财产,另一方又缺乏直接证据时,如何突破对方的抗辩、还原真实的财产状况,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夫妻共同财产不因登记在一方名下而改变性质,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更不能得到法律支持。本案中,龙岩的李某在离婚时发现丈夫王某某名下几乎没有任何可供分割的财产,而家庭实际收入与支出明显不符。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介入后,通过细致的证据挖掘与专业的法律论证,突破了对方关于“财产系个人所有”及“已用于家庭开支”的抗辩,最终帮助李某分得两百余万元财产。
李某与王某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某在龙岩市某企业从事行政工作,王某某则经营一家小型贸易公司。婚后初期,双方共同出资购置了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的一套房产,并陆续积累了一定的存款。然而,随着王某某生意越做越大,他开始以“公司资金周转需要”为由,频繁将家庭存款转入公司账户,并以个人名义在多地开设银行账户。李某起初并未在意,直到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王某某提出离婚,李某才发现自己对家庭真实财产状况几乎一无所知。
2023年,王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双方名下仅有存款八万元及一套仍在还贷的房产,要求平均分割。李某收到起诉状后感到震惊——她清楚记得,王某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近五年仅其个人银行卡流水就超过数百万元,家中还曾购买过理财产品、保险等。但当她试图查找相关凭证时,却发现王某某早已将大部分银行账户注销,理财产品也已赎回,资金去向不明。
面对王某某“财产就这么多,你爱分不分”的态度,李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她不明白,明明是自己和王某某一起打拼积累的家业,为什么到了离婚时,自己却只能分到几万元。在朋友的推荐下,李某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希望律师能帮她查清财产、争取应得的份额。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迅速梳理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王某某是否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如果存在,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查明并予以分割?围绕这一焦点,律师制定了三步走的关键策略。
第一步,全面申请调查令,锁定资金流向。律师指导李某回忆王某某的银行卡开户行、理财平台、保险公司等信息,并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王某某及其公司近五年的银行流水。通过逐笔比对,律师发现王某某在分居前后多次向案外人张某甲、某公司账户大额转账,累计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这些转账均无合理交易背景。
第二步,精准锁定大额可疑支出,论证转移财产故意。针对王某某辩称“转账系偿还借款及支付货款”的说法,律师要求其提供对应的借款合同、发货单、收货凭证等证据。王某某无法提供任何有效凭证,仅以口头陈述搪塞。律师据此向法院主张,王某某在离婚前夕大额、频繁转出资金,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应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进一步转移。为防止王某某继续转移资产,律师在诉讼中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王某某名下的多个银行账户及公司股权,为后续执行奠定了基础。
庭审中,王某某及其代理人坚持认为,公司账户资金属于公司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且部分转账系正常经营往来。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则指出,王某某未能提供公司财务账册、纳税记录等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且其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长期混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将相关资金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律师强调,王某某在离婚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财产,依法应当少分或不分。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主要观点,认定王某某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判决其向李某支付财产分割款共计两百余万元。判决作出后,王某某未提起上诉,并主动履行了大部分款项。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感慨地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律师,我可能真的就拿着几万块钱离婚了。感谢律师帮我查清了真相,让我觉得这些年对这个家的付出没有白费。”
婚姻家事案件往往涉及情感与财产的双重纠葛,尤其在一方刻意隐匿财产的情况下,当事人仅凭个人力量很难查明真相。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在离婚财产分割、隐匿财产追索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0592-5973521,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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