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6
268 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往往是矛盾最激烈的战场。一方主张婚后所得皆应平分,另一方却认为部分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应纳入分割范围。这种争议不仅涉及法律条文的适用,更牵涉对证据的梳理、对财产流向的追踪,以及对隐藏、转移财产行为的识别与追索。当感情走到尽头,如何公平地切割共同积累的财富,成为许多当事人最关心也最无助的问题。
核心法律原则在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本案中,广东地区的李某(女)在离婚时发现丈夫王某名下有多笔大额资金流向不明,且王某坚称这些钱已用于家庭开销或个人债务,拒绝分割。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介入后,突破财产混同与去向不明的难点,最终帮助李某多分得财产逾百万元。
李某与王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某在广州某企业从事行政工作,王某则经营一家小型贸易公司。婚后初期,两人共同出资购房、购车,家庭生活平稳。然而自2018年起,王某的公司业务扩张,资金往来愈发频繁,他逐渐将家庭财务与公司账目混同,甚至以个人名义借贷用于公司周转。2022年,李某发现王某与一名异性关系暧昧,双方矛盾激化,王某开始夜不归宿,并悄悄转移部分存款。2023年初,李某决定提起离婚诉讼,但在梳理财产时发现,王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在近两年内有累计超过三百万元的资金转出,去向包括其亲属账户、公司关联方以及若干不明第三方。王某对此解释称,这些钱用于支付公司货款、偿还经营债务以及家庭日常开支,已无剩余可分。李某感到极度不公:自己多年工资几乎全部用于家庭和孩子,而王某却将共同财产以各种名目转移,如今竟称无钱可分。她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委托海豚婚家团队代理此案。
争议焦点集中在:王某转出的三百余万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属于,能否追回并纳入分割?王某主张其中大部分资金已用于公司经营和偿还债务,但未能提供完整、清晰的财务凭证。李某则认为,王某是在恶意转移财产,企图让她少分。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如何认定婚内大额资金转出的性质,以及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律师指导李某收集了结婚证、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基础证据,并重点对王某名下账户的流水进行逐笔分析。律师发现,王某转出的资金中有多笔在短时间内转入其胞弟和一名公司员工的账户,且无对应的合同或借据;另有部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但登记在王某母亲名下。这些异常流向成为突破口。
关键突破点有三:第一,发现王某在离婚诉讼前一年内,向其胞弟转账八十万元,备注为“借款”,但无借款合同、无利息约定、无还款记录,不符合正常借贷特征,应认定为转移财产。第二,王某将一百二十万元转入其母亲账户用于购买理财,虽然登记在母亲名下,但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存款,且王某无法证明该资金系其母亲自有,应作为共同财产追回。第三,王某公司账目与个人账户混同,部分公司支出无法区分是否用于家庭,根据法律规定,主张个人债务或公司支出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王某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策略上,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了王某及其胞弟、母亲的银行流水,并委托审计机构对王某公司的财务账册进行专项审计。同时,律师指导李某整理了多年来家庭开支的记录,证明李某的收入基本用于家庭,而王某的收入并未完全投入家庭。诉讼预判方面,律师预料王某会以“借款”“公司经营”“已用于家庭”等理由抗辩,提前准备了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和法律依据。最终,律师代理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王某名下尚未转出的存款及理财产品。
庭审中,双方交锋激烈。王某主张转给胞弟的八十万元是借款,并提交了一张事后补写的借条。泽良律师指出,该借条无转账凭证对应、无利息约定、无还款期限,且胞弟无稳定收入来源,不符合民间借贷常理,法院不应采信。对于转入母亲账户的一百二十万元,王某称是孝敬母亲,律师则出示了资金流向图,证明该款项直接用于购买理财且收益归王某母亲,但资金来源清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未能对多笔大额转出作出合理解释,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合法债务,故认定其中二百万元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李某与王某离婚,婚生子由李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在财产分割上,考虑到王某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依法对其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总额约四百万元,李某分得约二百六十万元,王某分得约一百四十万元。李某多分得约一百二十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对泽良律师说:“谢谢你们帮我查清了那些钱的去向,让我觉得这些年的付出没有被白白抹掉。”
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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