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6
221 在离婚纠纷中,最让当事人感到无力的,往往不是感情破裂本身,而是对方在分手前悄然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导致本应分得的份额大幅缩水。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究竟以什么时间节点为准?一方大额取现、频繁转账又无法说明合理用途,法院会如何认定?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离婚后的生活保障。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核心,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归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应依法分割,任何一方不得通过隐藏、转移、变卖等方式侵占对方应得份额。本案中,三明一位当事人李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最终在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的帮助下,突破了对方精心设计的财产转移抗辩,成功获赔一百余万元。
李某是三明市一名普通职员,与丈夫王某某结婚十余年,婚后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收入稳定,积累了一定的存款和一套房产。因长期性格不合、家庭矛盾不断,李某于2023年提出离婚。王某某表面同意协商,却暗中开始转移财产。李某发现,在双方分居前后,王某某多次从共同账户大额取现,累计数十万元,并将店铺经营收入转入其亲属账户,还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将一辆婚后购买的汽车过户给他人。
当李某提出分割财产时,王某某辩称账户余额早已用于家庭开支和生意周转,所剩无几,汽车也已抵债,拒绝分割。李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明明是自己多年辛苦积攒的家底,却在一夜之间被对方“花光”“抵掉”,她不知道还能不能追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经朋友介绍,李某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委托律师代理离婚及财产分割事宜。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在离婚前的大额取现、转账及低价转让车辆行为,是否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被转移的财产应否纳入分割范围,又该如何确定分割比例?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迅速梳理案情,制定了三步走的办案策略。
第一,锁定关键时间节点。律师指导李某调取双方分居时间、提起离婚诉讼时间等证据,明确以感情破裂、分居等节点为参照,重点排查该期间内的大额资金变动。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第二,全面固定资金流向证据。律师协助李某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王某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的流水明细,逐笔核对大额取现和转账记录。同时,通过店铺经营账目、微信聊天记录、车辆登记信息等,固定王某某将经营收入转入亲属账户、低价过户车辆的事实。对于王某某声称“用于家庭开支”的辩解,律师要求其提供相应消费凭证,其无法自圆其说。
第三,预判对方抗辩并提前准备。律师分析,王某某极可能主张款项用于日常消费、生意亏损或偿还债务。对此,律师提前准备了反驳思路:一是要求其说明每笔大额支出的具体用途和去向;二是对其亲属账户收款性质提出质疑,主张该行为属于转移财产;三是针对低价转让车辆,主张该交易明显低于市场价且发生在离婚前夕,不具有合理性。
在庭审中,双方围绕财产去向展开激烈交锋。王某某坚持称取现用于家庭生活和店铺周转,但无法提供任何有效凭证。律师当庭指出,其账户在分居后仍有大额资金频繁进出,且多笔转账对象为其近亲属,明显不符合正常家庭消费习惯。对于车辆过户,律师提交了同期同款车辆的市场价格证明,指出转让价不足市场价的一半,且受让人与其存在利害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在离婚前短时间内大额取现、向亲属转账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低价转让车辆的行为亦缺乏合理对价,应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在分割现有共同财产的基础上,结合王某某转移财产的情节,判令其向李某支付相应补偿,李某合计获得一百余万元财产利益。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长舒了一口气。她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的律师,我根本不知道那些被转走的钱还能追回来,更不知道该怎么去查、怎么去证明。是他们让我觉得,法律真的能保护认真生活的人。”
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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