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杭州掩隐罪案:泽良律所突破涉案金额认定,助力获不起诉
2026-10-06      204     

在刑事案件中,涉案金额的认定往往直接决定当事人的命运。尤其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旦金额被高估,量刑档次可能从轻罪直接跃升为重罪。很多当事人直到收到起诉意见书才发现,自己卷入的金额远比实际参与的要大得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核心往往在于切断当事人行为与上游犯罪资金之间的因果关系,将“推定知情”还原为“证据不足”。本案中,杭州市一位普通务工人员就因一笔来路不明的转账被卷入刑事程序,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律师通过细致阅卷与精准辩护,将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的三十余万元涉案金额压缩至一万余元,最终促成不起诉决定。


王某某是杭州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日常工作与金融、交易并无直接关联。2023年下半年,王某某的一位朋友提出,希望借用他的银行卡接收一笔款项,理由是“自己做生意不方便走自己的账户”。王某某碍于情面答应了。此后,他的银行卡陆续收到几笔转账,他按朋友要求取出部分现金交付,并收取了少量“好处费”。


不久后,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上游犯罪案件时,发现涉案资金曾流入王某某的账户。王某某随即被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在初步侦查中,公安机关根据银行流水汇总,认定王某某名下账户涉及的异常资金高达三十余万元,并将其作为认定犯罪金额的主要依据。


面对讯问,王某某承认自己出借了银行卡并帮忙取现,但坚称对资金来源的违法性并不知情。他感到委屈的是,自己只是帮朋友一个忙,收取的好处费不过几千元,却要面对三十多万元的涉案金额指控。如果这一金额被最终认定,他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某某的家属在焦虑中多方打听,最终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律师。家属最关心的问题是:银行卡流水三十多万,是不是就意味着要按三十多万判?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金额,应当以银行卡流水总额认定,还是以当事人实际参与、实际控制的资金数额认定?王某某主观上是否“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以及其行为与上游犯罪资金之间的关联程度,成为辩护的关键突破口。


接受委托后,泽良刑事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前往看守所会见王某某,稳定其情绪并详细了解资金往来细节。随后,律师向办案机关申请阅卷,逐笔核对银行流水与王某某的供述、证人证言之间的对应关系。


关键突破点之一,是区分“过账”与“占有”。律师发现,三十余万元的流水中,绝大部分资金仅在王某某账户短暂停留后即被转出,王某某既未实际控制,也未从中获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精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金额认定,应结合行为人实际参与程度、资金控制情况综合判断,不能简单以账户流水总额入罪。


关键突破点之二,是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王某某与朋友的沟通记录显示,对方始终以“生意周转”为由解释资金用途,未提及任何违法犯罪事项。王某某收取的好处费金额与正常帮忙取现的劳务报酬相当,不足以推定其“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


关键突破点之三,是上游犯罪资金与王某某账户的对应关系存在断裂。部分流水虽有异常,但无法证明全部与上游犯罪直接关联,公安机关的金额认定存在“打包计算”的问题。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王某某家属整理了王某某与朋友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并申请调取了相关账户的完整交易明细。同时,律师将王某某的供述与银行流水逐笔比对,制作了详细的资金流向对照表,提交给承办检察官。


律师预判,办案机关可能会坚持“账户流水即犯罪金额”的简便认定思路。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类案检索报告和司法解释汇编,重点阐明金额认定应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不能以推定代替证明。


在审查起诉阶段,泽良刑事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多轮沟通。律师提出:第一,王某某实际参与取现的金额仅一万余元,其余流水与其行为缺乏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第二,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王某某主观上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第三,王某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检察官在审阅辩护意见后,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间,律师再次提交了补充法律意见,强调金额认定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为限。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将涉案金额从三十余万元调整为一万余元。


在随后的认罪认罚程序中,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已退赃退赔等因素,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天,王某某对泽良刑事律师说:“如果不是你们一笔一笔帮我把流水对清楚,我可能真的要被三十多万压垮了。”


刑事案件中,涉案金额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它背后是证据的审查、法律的适用和当事人的人生。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在每一个细节中寻找辩护空间,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严谨与温度。


如有刑事辩护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刑事律师专线:0592-5973521,专业刑事律师一对一解答。


相关律师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官网

    电话: 0592-5973521 地址: 【泽良律师总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层
    【泽良杭州分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708号 博地符星创新中心1号楼13层
    【泽良广州分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17层
    【泽良福州分所】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6层
    【泽良龙岩分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金融中心A1栋6层
    【泽良泉州分所】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26层
    【泽良漳州分所】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碧湖TFC特房财富中心A座23层
    【泽良泉州分所】永安市含笑大道1909号燕南街道办事处2层

    友情链接: 保险理赔网 泽良婚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