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杭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泽良律所突破主观明知认定,助力获缓刑
2026-10-06      192     

在刑事辩护领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历来是实践中最具争议的难点之一。行为人是否「明知」财物系犯罪所得,往往决定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尤其在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的背景下,大量提供银行卡、帮助转账取现的行为被纳入该罪名的追诉范围,而当事人常常辩称自己并不知情,只是贪图小利或受人蒙蔽。那么,法律究竟如何认定「明知」?当事人又该如何证明自己的主观状态?


核心法律原则在于: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必须达到「明知或应当知道」系犯罪所得的标准,不能仅凭客观行为推定,更不能以「应当知道」替代证据证明。本案中,杭州市某公司职员李某,因出借银行卡并协助取现,被指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律师介入后,通过细致梳理资金流向与聊天记录,成功突破主观明知的认定障碍,最终为李某争取到缓刑判决。


李某是杭州市一名普通公司职员,收入稳定,家庭和睦。2023年初,一位多年未联系的朋友张某甲找到他,称自己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想借用李某的银行卡接收几笔货款,并承诺给予一定好处费。李某起初有些犹豫,但碍于情面,加上张某甲反复保证「绝对没问题」,便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借出。此后,张某甲又让李某帮忙从ATM机取现数次,累计金额达四十余万元,李某从中获得了几千元「辛苦费」。


2023年5月,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了李某的银行卡,随即对李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李某被抓获时完全懵了,他坚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些钱是诈骗所得,一直以为只是朋友做生意走账。然而,公安机关认为,李某作为成年人,对出借银行卡并帮助取现的异常行为应当具有认知能力,其辩解不能成立。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某的家属焦急万分。他们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在杭州设有分所,专门办理此类经济犯罪案件,便立即前来委托。家属说,李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被判实刑,整个家庭就垮了。


接受委托后,泽良刑事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李某,详细了解案情细节。通过反复询问,律师发现几个关键疑点:第一,李某与张某甲是旧识,并非陌生人,其出借银行卡具有人情往来的合理基础;第二,李某从未参与诈骗团伙的任何活动,也未与诈骗分子直接联系;第三,李某获得的「好处费」金额较小,与其提供的帮助不成比例,更符合朋友间帮忙的性质;第四,李某在取现时,并未采取任何隐蔽手段,也未被告知要规避监控。这些细节,都指向李某主观上可能并不「明知」。


围绕这些疑点,泽良刑事律师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首先,律师调取了李某与张某甲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张某甲始终以「生意周转」「货款」等名义与李某沟通,从未提及诈骗、犯罪等字眼。其次,律师梳理了涉案资金的流向,发现李某的银行卡在收到款项后,确实有部分转入了张某甲指定的账户,但李某本人并未从中截留大额资金,其获利仅为几千元。再次,律师走访了李某的同事和亲友,证明李某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此次系初犯、偶犯。


在审查起诉阶段,泽良刑事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核心观点是: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必须证明行为人「明知」系犯罪所得。本案中,李某基于对朋友的信任出借银行卡,张某甲始终以合法经营名义进行欺骗,李某客观上无法认识到资金系诈骗所得。其获取的少量好处费,更符合人情往来的特征,不能据此推定其具有犯罪故意。同时,律师还指出,即便认定李某构成犯罪,其也具有从犯、初犯、偶犯、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多个从轻、减轻情节,建议检察机关适用缓刑。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部分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但仍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提出了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未建议缓刑。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泽良刑事律师并未气馁,而是进一步补充了证据,包括李某与张某甲的通话录音、银行流水明细等,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李某是否「明知」展开了激烈交锋。公诉人认为,李某出借银行卡并帮助取现,且收取好处费,应当知道资金来路不正。泽良刑事律师则回应:第一,「应当知道」是一种推定,必须有基础事实和逻辑链条支撑。李某与张某甲是朋友关系,张某甲以生意周转为由借用银行卡,符合日常生活逻辑;第二,李某未参与诈骗团伙,未与诈骗分子接触,其认知范围仅限于张某甲告知的「生意」;第三,李某收取的好处费远低于正常「帮人洗钱」的报酬标准,恰恰说明其主观上并未认识到资金的非法性质。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李某主观上明知涉案资金系犯罪所得。但考虑到李某客观上实施了帮助取现行为,且涉案资金确实来源于诈骗,法院最终认定李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李某系初犯、偶犯、从犯、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的意见,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和家属都松了一口气。虽然仍被定罪,但缓刑意味着李某可以回归社会、继续工作,家庭也因此得以维系。李某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刑事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是他们一遍遍帮我梳理证据,让我看到了希望。」


本案的启示在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核心在于主观明知的认定。泽良刑事律师通过细致入微的证据梳理和逻辑严密的辩护策略,成功打破了「客观归罪」的倾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这也提醒公众,出借银行卡、帮助取现看似小事,却可能卷入刑事风险,务必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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