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杭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泽良律所突破主观明知认定,助力获缓刑
2026-10-06      105     

在刑事案件中,有一类罪名常常让当事人和家属感到困惑:明明只是帮人转了一笔钱、取了一次现,怎么就成了犯罪?这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很多人直到被刑事拘留,才第一次听说这个罪名,而案件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是否明知”这四个字上。


法律并不惩罚无心之失。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必须以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为前提。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明知”,常常成为控辩双方激烈交锋的战场。今天要讲的,就是一起发生在杭州的案件——当事人王某某因帮他人转账取现被控掩隐罪,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律师从主观明知认定入手,层层突破证据链,最终帮助当事人获得缓刑。


王某某是杭州一家小型贸易公司的普通职员,平时工作勤恳,生活简单。2023年下半年,一位多年未见的朋友找到他,说自己在做电商生意,因账户流水受限,想请王某某帮忙代收几笔货款,再转给指定的供应商,并承诺每笔给一点“辛苦费”。王某某觉得只是举手之劳,加上对方是旧识,便答应了。此后几个月,王某某的银行卡陆续收到多笔转账,累计金额达到四十余万元,他按照朋友指示将钱转出或取现交付。


直到2024年初,公安机关找上门,王某某才知道,这些钱款中有一部分来自电信网络诈骗,他的银行卡被用于转移赃款。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王某某刑事拘留。


突如其来的抓捕让王某某和家人陷入恐慌。王某某反复解释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些钱是犯罪所得,只是帮朋友忙,也没有从中获得多少好处。但公安机关认为,王某某在短时间内频繁接收大额转账并取现,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应当推定其主观上“明知”。


家属在焦虑中四处打听,最终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刑事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在黄金救援37天内会见了王某某,详细了解每一笔转账的来龙去脉。


本案的核心争议非常明确:王某某是否“明知”所转移的资金系犯罪所得。控方主张,王某某的银行卡在短期内有多笔大额资金进出,且存在跨行转账、ATM取现等行为,符合“交易异常”特征,应当认定其明知。


而王某某的真实感受是:自己只是帮朋友一个忙,既没有参与诈骗,也没有分到多少钱,怎么就成了犯罪分子?他感到既委屈又无助。


泽良刑事律师在会见和阅卷后,迅速梳理出三个关键突破点。


第一,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控方认定“明知”主要依赖交易异常推定,但王某某与朋友之间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始终以“电商货款”“供应商结算”为由请求帮忙,从未提及资金真实来源。王某某的认知背景、社会阅历和交易习惯,不足以让他识破这一骗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认定“明知”应当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的情况、转移赃物的方式等多方面综合判断,不能仅凭交易异常简单推定。


第二,王某某的获利情况与掩隐罪的典型特征不符。掩隐罪通常伴随高额回报或明显异常的利益分配,而王某某仅收取了少量“辛苦费”,与其承担的风险和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这从侧面印证其主观上并不明知资金性质。


第三,部分资金性质存疑。在案证据中,并非所有转账都能明确对应到具体的诈骗案件,部分资金的上游犯罪事实尚未查清,不能全部计入掩隐数额。


围绕这三点,泽良刑事律师制定了“主观明知辩护为主、数额辩护为辅”的策略。一方面,指导家属收集王某某与朋友的完整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固定其被蒙蔽的事实;另一方面,申请调取王某某的银行流水明细,逐笔核对资金来源和去向,区分哪些有明确上游犯罪对应、哪些存疑。同时,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详细论证王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不足,并强调其系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较小。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泽良刑事律师全面阅卷,发现侦查机关对“明知”的认定主要依赖一份概括性的情况说明,缺乏客观证据支撑。律师据此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提出补充侦查建议,要求进一步核实王某某朋友的身份及其是否涉及诈骗团伙,以查明王某某是否可能被利用。


庭审中,控方坚持认为王某某交易异常、应当推定明知。泽良刑事律师当庭回应:交易异常不等于明知,推定必须建立在基础事实扎实、逻辑链条完整的基础上。王某某的转账行为有合理的日常解释,其与朋友之间的沟通内容也未暴露任何犯罪迹象,不能以事后视角苛求一个普通人对资金性质作出准确判断。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部分事实证据不足,王某某主观明知的认定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但考虑到王某某客观上确实协助转移了部分赃款,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某长舒了一口气。虽然这段经历让他心有余悸,但缓刑的结果让他免于牢狱之灾,能够继续工作和照顾家庭。


“如果不是泽良刑事律师一遍遍帮我梳理证据,我可能真的说不清楚。”王某某在事后说道,“他们让我知道,法律不会冤枉一个不知情的人。”


掩隐罪的辩护,核心往往不在事实本身,而在于主观明知的证明与推定之间的博弈。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深耕刑事辩护十余年,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从证据链中寻找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良好结果。如遇刑事法律问题,可拨打泽良刑事律师专线:0592-5973521,专业刑事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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