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7
29 强奸罪案件中,被害人与嫌疑人的言词证据往往截然相反,一旦缺乏客观证据印证,案件事实便极易陷入“一对一”的僵局。此时,是坚持“疑罪从无”,还是迫于舆论压力草率批捕,直接关系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清白。
在一起发生在福州的案件中,当事人王某某被指控涉嫌强奸罪,面临刑事拘留与批捕的紧迫局面。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律师介入后,通过细致梳理证据矛盾、深挖客观细节,成功在审查批捕阶段说服检察机关,最终对王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使其重获自由。
王某某,男,三十余岁,在福州市从事个体经营。2024年初,他通过社交活动结识了女子林某某,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并有过数次交流。某日晚间,两人相约在福州市某餐厅吃饭,席间饮酒,气氛尚算融洽。饭后,王某某提议前往附近酒店休息,林某某未明确拒绝,两人一同进入酒店房间。
然而,次日凌晨,林某某离开酒店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称王某某在房间内违背其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立案,将王某某从住处带走并刑事拘留。
面对突如其来的指控,王某某坚称双方系自愿,林某某在整个过程中并未呼救或反抗,且事后还与其正常聊天。然而,在“强奸罪”这一敏感罪名面前,公安机关倾向于采信女方陈述,案件很快进入提请批准逮捕阶段。王某某的家属焦急万分,深知一旦批捕,后续即便澄清事实,当事人也已遭受长期羁押。经多方打听,家属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希望律师能第一时间介入“黄金救援37天”。
接受委托后,泽良刑事律师迅速会见王某某,详细了解案发经过。王某某表示,林某某在进入房间及发生关系时均未表现出明显反抗,事后还曾向其发送消息表示“到了”,语气平常。与此同时,林某某的陈述则称自己当时醉酒无力反抗,并声称有抓挠、推搡等行为。
双方的陈述存在根本性冲突,而这正是本案的核心争议:在缺乏第三方目击、监控未能完整覆盖房间内部的情况下,如何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泽良刑事律师分析后认为,本案的突破口在于客观证据与言词证据的比对。首先,律师调取了酒店走廊监控,发现两人进入房间时步态平稳,林某某并未处于严重醉酒状态,且主动挽着王某某手臂,这与“无力反抗”的陈述存在矛盾。其次,双方事后的聊天记录显示,林某某离开后并未立即报警,而是正常与王某某沟通,情绪未见异常。再次,法医检查未在林某某身体上发现明显抵抗伤,其衣物也无破损痕迹。
基于以上疑点,泽良刑事律师迅速撰写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向检察机关指出:本案仅有被害人单方陈述,客观证据无法印证“违背意志”的核心事实,且存在多处反证,不符合逮捕条件,应坚持疑罪从无原则。
与此同时,律师预判公安机关可能补充提交新的证据,因此同步指导家属收集两人此前交往的聊天记录、共同朋友的证言等,以证明双方关系并非陌生人之间的强迫行为。
在审查批捕阶段,泽良刑事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及证据材料,强调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逮捕必要性。检察官经审查后,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达到逮捕的证明标准,最终对王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王某某在被羁押十余天后获释,走出看守所时,他感慨道:“如果不是泽良刑事律师,我可能已经被批捕了,感谢律师还了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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