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漳州家暴离婚与人身保护令案例:泽良律所助力当事人人身安全与离婚维权
2026-10-13      31     
摘要:本文分享泽良(漳州)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改编普法案例,解析家暴情形下离婚、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损害赔偿的实务处理。

一、案例背景

漳州当事人,婚后长期遭受配偶家庭暴力,存在多次冲突。当事人曾经报警,保留部分就诊记录,但担心起诉离婚之后再次受到骚扰威胁,既希望判决离婚分割财产,也希望保障自己人身安全,同时想要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当事人不清楚人身保护令申请流程,也不清楚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二、法律分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一千零九十一条。实施家庭暴力属于法定感情破裂情形,同时属于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重大过错情形。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独立申请,不要求必须同时提起离婚。漳州当地法院对于家暴类案件,报警回执、病历、伤情记录、聊天威胁记录,都是重要证据。难点在于完整固定多次家暴的证据,避免只有单方口头陈述。

三、代理策略

泽良(漳州)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接收委托开展案件评估。
1、事实梳理,梳理家暴发生时间、经过,区分每一次事件对应的证据材料。
2、证据收集整理:报警回执、医院诊疗病历、伤情材料、威胁恐吓聊天记录,完成证据梳理。
3、代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步准备离婚诉讼材料。
4、诉讼请求包含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

四、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实施暴力、骚扰。离婚诉讼中,认定存在家暴过错,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决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金,对夫妻共同财产结合案情予以分割。

五、当事人感悟

当事人体会到家暴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就医,留存书面证据,法律有途径保护人身安全。

六、律师建议

遭遇家暴,优先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及时报警、就医,不要删除聊天、录音记录。人身保护令可以单独申请,不必等待离婚立案。家暴属于法定离婚损害赔偿情形,但必须要有对应证据支撑。
面对虚假婚内债务、恶意转移财产等侵权情形,普通人往往难以自主取证维权。若您也正处在此类困境中不知如何解决,可自行在官网查询泽良官方热线获取免费咨询。
本文案例为脱敏改编,仅供普法参考。个案情况不同,案件结果以证据与法院裁判为准,不构成诉讼指导。
本篇主办律师:罗春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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