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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东重疾险拒赔律所榜单:泽良律所突破带病投保抗辩,助力获赔七十九万元
2026-10-13      154     

重疾险理赔中,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是投保人最常遭遇的困境。投保人往往在确诊重大疾病后,才被保险公司告知多年前的体检异常或就诊记录未在投保时说明,进而被解除合同、拒绝赔付。这类争议的核心在于:投保人的未告知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是否足以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询问和提示说明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但若保险人未明确询问,或投保人未告知的内容与保险事故无直接关联,保险公司不能随意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在山东地区,一位企业职员李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确诊肺癌后,保险公司以其投保当天存在就诊记录、带病投保为由拒赔。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证据策略,最终帮助李某获得七十九万元保险金。


李某,山东济南人,某企业职员。2023年初,李某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肺部有阴影,医生建议定期复查。由于当时并未确诊任何疾病,李某未进一步治疗,也未在意。2023年6月,李某在朋友推荐下,通过线上渠道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八十万元。投保时,保险代理人仅简单询问了“是否有已知重大疾病”,李某回答“没有”,代理人未再追问其他健康情况,也未要求李某提供体检报告。


2024年3月,李某因持续咳嗽、胸闷前往医院检查,最终确诊为肺癌。这一消息对李某及其家庭而言如同晴天霹雳。治疗费用高昂,李某想起自己投保的重疾险,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在调查后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李某在投保当天曾因肺部阴影前往医院就诊,属于“带病投保”,且未在投保时如实告知,故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付责任。


李某感到非常委屈。他认为自己投保时并未确诊任何疾病,医生只是建议复查,自己根本不知道肺部阴影意味着什么,更谈不上“故意隐瞒”。保险公司的拒赔让他陷入了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在朋友的建议下,李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委托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此案。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在投保当天存在就诊记录,是否构成“带病投保”?其未告知行为是否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询问义务?以及,该未告知事项是否足以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法律分析和证据收集工作。


第一,律师发现,投保当天李某的就诊记录仅显示“肺部阴影待查”,并未确诊任何疾病。根据医学常识,肺部阴影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包括炎症、良性结节等,并不必然指向肺癌。因此,李某在投保时并不知晓自己已患有重大疾病,不存在“带病投保”的主观故意。


第二,律师仔细审查了投保流程,发现保险代理人仅询问了“是否有已知重大疾病”,并未详细询问李某近期的体检异常或就诊情况。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保险人未询问的事项,投保人没有主动告知的义务。因此,李某未告知肺部阴影就诊记录,不构成未如实告知。


第三,律师指出,即使李某未告知就诊记录,该事项与保险事故(肺癌)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关联,也需要保险公司举证证明。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如果李某告知了肺部阴影,保险公司就会拒绝承保或提高保费。因此,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能成立。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李某收集了投保当天的就诊病历、体检报告、投保过程的聊天记录和录音,并申请法院向医院调取了李某的完整就诊记录。同时,律师还委托医学专家出具了专业意见,说明肺部阴影与肺癌之间的医学关系,以及投保时李某的认知状态。


在诉讼预判方面,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会主张李某存在“重大过失”,并试图证明肺部阴影与肺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反驳证据,包括投保时代理人的询问记录、保险公司的核保规则等,以证明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并未将肺部阴影作为拒保或加费的因素。


最终,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八十万元。


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保险公司主张:李某在投保当天有就诊记录,属于带病投保,且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泽良律师回应:投保当天就诊记录仅显示“肺部阴影待查”,未确诊任何疾病,李某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保险代理人未详细询问,保险公司未尽到询问义务;且保险公司未能证明未告知事项与保险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投保时未确诊重大疾病,其未告知就诊记录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保险代理人仅询问“是否有已知重大疾病”,未询问体检异常或就诊情况,保险公司未尽到明确询问义务;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未告知事项足以影响其承保决定。因此,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为由拒赔,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险金七十九万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感慨万千:“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拿到了救命钱,更让我重新相信了法律的公平。”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360+,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CCTV《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同时获得全国多家官媒报道认可。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业务覆盖意外险、雇主险、重疾险、医疗险、寿险、车险、财产险、责任险、航运保险等。


如果您也遭遇了重疾险拒赔,可以联系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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