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5
78 工伤之后,用人单位拿出一份协议让职工签字,承诺支付一笔款项,条件是“一次性了结、不再追究”。这份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签了之后还能不能反悔?这是泉州不少工伤职工在维权路上遇到的第一个难题,也是工伤纠纷中最常见的法律争议之一。
私了协议并非一律有效,也并非一律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是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本案中,泉州一名安装工人李某在伤后被单位劝说签下低额私了协议,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后,通过诉讼确认劳动关系、推动工伤认定、主张撤销协议,最终帮助当事人获赔二十七万余元。
李某是泉州的一名安装工人,长期跟着分包单位在工地上干活。2022年5月,他在工地作业时不慎从高处摔落,导致腰部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单位负责人找到他,说“事情不大,早点拿钱早点安心”,拿出一份协议让他签字。协议约定单位一次性支付数万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李某当时对工伤赔偿标准一无所知,加上治疗急需用钱,便在协议上签了字。
然而,随着伤情逐渐稳定,李某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远不如前,腰部活动受限,无法再从事原来的重体力工作。他后来了解到,按照法定标准,自己可能获得的赔偿远不止协议上的数额。他找到单位要求补足,对方却拿出协议说:“白纸黑字签了字,这事已经了结了。”李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不知道签了字的协议还能不能推翻。
李某通过公开普法渠道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前来咨询。泽良全晟工伤团队接待后,仔细查看了他的伤情材料和那份私了协议,发现几个关键问题:第一,协议签订时李某尚未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对自身伤情和法定赔偿标准缺乏基本判断;第二,协议金额与法定赔偿标准差距悬殊,存在显失公平的可能;第三,单位并未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试图用私了协议规避法定责任。
核心法律争议由此明确:这份私了协议是否应当撤销,李某能否依法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这一争议,泽良工伤律师团队制定了清晰的办案策略。第一,确认劳动关系。由于李某是经人介绍进入分包单位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又试图否认用工关系,律师指导李某收集了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友证言、出入工地凭证等证据,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第二,推动工伤认定。在劳动关系确认后,律师第一时间协助李某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配合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经过说明等材料。第三,主张撤销私了协议。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多份类似案件的裁判文书,论证协议签订时李某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伤情后果和法定权利存在重大误解,且协议金额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构成显失公平,依法应予撤销。
案件推进过程中,单位一方坚持协议有效,主张双方系自愿协商、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签字行为负责。泽良律师回应指出,私了协议的效力审查不能只看签字形式,更要看签订时的信息是否对称、赔偿是否公平。工伤职工的法定权利不因一份显失公平的协议而当然丧失。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泽良律师的观点,认定该协议签订时李某尚未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对自身权益缺乏合理判断,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依法予以撤销。
随后,李某的伤情经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为工伤九级。律师根据法定标准逐项核算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待遇,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支持了李某的请求,单位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促成双方调解,最终李某获赔总金额二十七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款项后,剩余赔偿款在一个月内全部到账。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李某说了一句话:“签了字以后我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是泽良工伤律师让我知道,不公平的协议是可以被纠正的。”
工伤私了协议并非“签了就认”。如果协议是在伤情未明、未经鉴定的情况下签订,且赔偿金额与法定标准差距明显,职工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撤销并追索法定待遇。关键在于及时固定证据、确认劳动关系、推动工伤认定,并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权利。泽良全晟工伤团队专注福建、浙江及广东地区工伤纠纷,如需咨询可拨打公开电话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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