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5
70 工伤索赔路上,最让人无力的莫过于单位翻脸不认账。明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否认劳动关系、拒绝申报工伤,让伤者独自承受身体与经济的双重压力。这种“单位拒赔”的困境,在建筑行业尤为常见。
工伤认定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就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能以劳动者自身操作不当或管理疏忽为由逃避赔偿。本文讲述的,就是泽良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福州架子工工伤维权案。面对单位以“违规操作”为由拒赔,泽良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链和精准的法律分析,最终帮助当事人获赔八十八万元。
李某是一名架子工,常年在福州各建筑工地承接脚手架搭设工作。2023年3月,他经老乡介绍,进入福州某建筑公司承包的某楼盘项目工地,从事外架搭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按日结算,由包工头通过微信转账发放。
2023年5月12日下午,李某在拆除一处高层外架时,脚下钢管突然滑动,他从约四米高处坠落,背部重重砸在下方钢管上。工友立即将他送往医院,经诊断,李某腰椎爆裂性骨折伴脊髓损伤,需紧急手术并长期康复。住院期间,医疗费由包工头垫付了部分后便不再支付,单位更是从未派人看望。
李某家属多次找到建筑公司要求申报工伤并支付赔偿,公司却声称李某是包工头雇佣的,与公司无关,并指责李某未系安全带属违规操作,应自行承担责任。李某一家陷入困境:医疗费告急,后续康复无着落,连劳动关系都难以证明。
走投无路之际,李某的家属通过老乡介绍,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全晟工伤团队接待咨询后,迅速判断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一、李某与建筑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二、单位能否以“违规操作”为由免除工伤赔偿责任。
接受委托后,泽良律师立即成立专案小组,针对单位可能提出的抗辩,制定了三步走策略。
第一步,锁定劳动关系。律师指导李某家属收集了工地出入证、安全帽编号、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包工头转账记录,以及两名工友的证人证言。同时,律师前往工地现场,调取了项目部门禁记录和部分监控视频,证明李某长期在该工地工作,接受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步,固定事故证据。律师协助家属向安监部门申请调取事故调查材料,并指导李某在病床上完成事故经过的书面陈述。针对单位“违规操作”的说法,律师指出,工伤认定不追究劳动者过错,除非故意犯罪、醉酒或自残,否则不影响工伤认定。
第三步,提前预判诉讼策略。律师分析,单位极有可能在仲裁阶段否认劳动关系,于是提前准备了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并同步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避免因劳动关系争议拖延认定进程。
2023年7月,泽良律师代理李某向福州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庭审中,单位辩称李某是包工头个人雇佣,与公司无关,并提交了与包工头的劳务分包合同。泽良律师当庭出示了工地门禁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及工友证言,指出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仲裁委采纳了律师意见,确认李某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后,泽良律师立即向福州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又提出李某未系安全带属违规,不应认定为工伤。律师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及安监部门的事故报告,强调工伤认定的无过错原则。2023年10月,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随后,李某被鉴定为工伤八级。
在赔偿协商阶段,单位仍试图压低赔偿数额,只愿支付医疗费和少量补偿。泽良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实施标准,逐项计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约九十二万元。经过多轮谈判,单位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八十八万元,并当场结清。
2024年1月,李某收到了全部赔偿款。他感慨地说:“从摔伤那天起,我几乎绝望了,是泽良律师一步步帮我讨回了公道。”
泽良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信念,专注工伤维权领域,用专业和温情为劳动者撑起法律保护伞。如您或身边人遇到工伤理赔难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5973521,泽良全晟工伤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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