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5
68 工伤认定是工伤维权的第一道门槛,也是最容易卡住的一道关。不少劳动者明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伤,却因为劳动关系不明确、证据不足或用人单位不配合,迟迟拿不到那张认定工伤决定书。一旦认定受阻,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核算、待遇落实便无从谈起。
在广州,搬运工王某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在工作中从货车上摔下,导致腰椎爆裂性骨折,用人单位却否认劳动关系,拒绝配合工伤认定。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后,通过扎实的证据梳理与多轮法律程序,突破劳动关系确认与工伤认定双重障碍,最终帮助王某某获赔二十八万元。
王某某是广州某物流园区的一名搬运工,经同乡介绍进入园区内一家企业从事货物装卸工作。入职时,企业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由现场负责人通过微信转账发放,既没有工资条,也没有考勤记录。王某某每天按负责人的指令到指定仓库装车卸货,工作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
2023年6月的一天下午,王某某在货车上协助卸货时,因货物捆绑松动,他从车厢尾部摔落到水泥地面,当即无法起身。工友紧急拨打急救电话,王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需手术治疗并长期卧床休养。
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起初垫付了部分急诊费用,但很快改口称王某某并非公司员工,只是临时过来帮忙的“外人”,拒绝继续支付医疗费,更不愿配合申请工伤认定。王某某家属多次上门协商,对方避而不见,甚至否认王某某在该企业工作过。
王某某的家属在焦虑中四处咨询,经工友介绍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业务线在广东地区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便带着病历、微信转账截图等零散材料前来求助。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与用工企业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他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企业主张双方仅为临时帮工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试图从根本上否定工伤认定的前提。
泽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迅速成立专案理赔小组,由资深律师牵头,联动所内理赔专家共同研判。律师发现,王某某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存在多项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间接证据,关键在于如何将这些碎片化证据串联成完整的证据链。
第一,微信转账记录与聊天内容。律师指导王某某家属导出全部微信转账记录,并筛选出负责人发送的工作指令、排班安排、请假沟通等聊天内容,证明王某某接受企业的用工管理,双方存在持续、稳定的用工关系。
第二,工友证人证言。律师协助联系到两名与王某某同期工作的工友,通过律师见证方式固定证人证言,证明王某某日常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
第三,现场影像与园区出入记录。律师调取了园区部分公共区域监控,并申请园区物业出具出入登记信息,佐证王某某长期在该园区从事装卸工作的事实。
第四,医疗记录与报警记录。律师指导家属妥善保管全部病历、诊断证明及急救记录,同时协助报警并取得出警记录,固定事故时间、地点及受伤原因。
在证据相对充分后,律师预判企业可能在劳动仲裁阶段否认用工事实,甚至可能提出王某某系其他主体雇佣的抗辩。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针对性的询问提纲和证据质证方案,并同步测算工伤赔偿项目,为后续调解与诉讼设定合理底线。
律师首先代理王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庭审中,企业方辩称王某某只是临时帮忙,不受公司管理,工资也非公司发放。律师当庭出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工友证言及园区出入记录,逐一反驳对方主张。仲裁委经审理,认定王某某与企业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企业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阶段,律师继续补充提交了王某某工作期间的多段微信语音指令,进一步强化用工管理的持续性特征。法院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判决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后,律师立即代理王某某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经调查核实,认定王某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随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其为工伤八级。
在赔偿阶段,律师依据工伤八级标准,精准核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并代理王某某提起工伤赔偿仲裁。仲裁过程中,企业一度提出降低赔偿金额的和解方案,律师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坚持依法核算,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一次性支付王某某各项赔偿共计二十八万元。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王某某的妻子在电话里对律师说:“从受伤到现在,心里一直压着块石头,现在总算能踏实了。谢谢你们没让我们在最难的时候放弃。”
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业务线专注福建、浙江及广东地区工伤法律纠纷的全流程解决,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到赔偿核算、仲裁诉讼,为工伤职工提供专业、温暖、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您或身边人遇到工伤认定受阻、单位不配合、赔偿拿不到等难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592-5973521 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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