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73 外卖骑手在配送途中受伤,究竟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看似简单,现实中却常常因为一纸合同、一个APP、一家第三方公司,变得扑朔迷离。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新业态从业者的工伤维权困境日益凸显——没有正式劳动合同、被要求签下承揽协议、工资由不同主体发放、日常管理又归属另一家公司,一旦受伤,往往面临“谁是我老板”的灵魂拷问。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劳动关系的认定,看的是实际履行,而非合同名称。在福州,就有一位骑手在配送途中遭遇事故,单位以“签的是承揽协议、不是员工”为由拒绝承担工伤责任。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后,从实际管理关系入手,层层突破,最终帮助当事人确认劳动关系并拿到二十余万元赔偿。
李某是一名在福州工作的外卖骑手。2023年8月,他通过某平台注册成为专职骑手,与一家名为某信息科技的公司签订了《配送服务承揽协议》,协议中明确写着“双方系承揽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入职后,李某每天需统一着装、按排班上线,通过APP打卡考勤,配送过程中还要接受刷脸抽检,请假必须经站长审批,工资则按月由该公司账户发放。
2023年10月的一天傍晚,李某在配送途中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左腿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医疗费花了数万元。事故发生后,李某找到公司要求工伤赔偿,公司却拿出那份承揽协议,声称双方只是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任何工伤责任,甚至连拖欠的部分工资也一并否认。
躺在病床上的李某既委屈又无助。他明明每天被公司管着、按月领着工资,怎么一出事就变成了“合作方”?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记录,连工资流水都来自一个没听说过的公司账户。他一度不知道还能找谁。
后来,李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全晟工伤团队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敏锐地意识到:本案的核心争议并不在于协议写了什么,而在于双方实际履行中是否具备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
围绕这一判断,律师团队迅速展开工作。第一,从人格从属性入手,指导李某收集并固定了APP排班记录、考勤打卡截图、刷脸抽检通知、站长在微信群中的工作指令和请假审批记录,证明其日常工作受到公司的严格管理。第二,从经济从属性入手,调取了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显示报酬按月固定发放,且金额与单量、考核挂钩,具有明显的工资属性。第三,从组织从属性入手,确认李某从事的配送业务属于该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其着装、装备、服务标准均由公司统一要求。
律师团队还预判到,对方极有可能以承揽协议作为主要抗辩理由,因此在证据组织上重点突出“实际履行优于合同名称”这一法律逻辑,并提前准备了针对性的质证意见。
在仲裁阶段,公司果然主张双方签有承揽协议,不存在劳动关系。泽良律师当庭指出,判断劳动关系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协议名称不能掩盖实际存在的管理、从属和报酬关系。仲裁委采纳了我方观点,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维持了劳动关系认定。
随后,泽良律师代理李某提起工伤赔偿仲裁。经审理,仲裁机构裁决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等共计二十余万元。公司又试图通过行政诉讼拖延工伤认定,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其诉请。
经过持续跟进执行,赔偿款全部落实到位。李某拿到赔偿后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原来合同上写什么不重要,实际怎么管才是关键。”
新业态骑手的工伤维权,往往卡在劳动关系认定这一步。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骑手在入职和工作中应注意保存排班、考勤、工资发放、工作指令等记录,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从实际履行角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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