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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重疾险肺癌带病投保拒赔案:泽良律所突破未如实告知抗辩,助力获赔七十九万元
2026-10-19      56     

投保人投保时未告知既往就诊记录,出险后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这是重疾险理赔中最常见、也最容易让普通家庭陷入绝望的法律争议。保险合同的如实告知义务边界究竟在哪里?保险公司能否仅凭一条就诊记录就否定全部保险责任?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确立了「询问告知」原则,投保人只需对保险人明确询问的事项如实回答,保险人未询问的事项不构成未告知。在福州,一位肺癌患者就遭遇了这样的拒赔困境,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围绕告知义务范围与因果关系两大核心,突破保险公司「带病投保」抗辩,最终助力当事人获赔七十九万元。


李某,福州人,四十余岁,在一家民营企业从事行政工作。二零二一年初,李某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肺部有小结节,医生建议定期随访。同年三月,李某通过线上渠道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额八十万元,投保时的健康告知页面中,关于「是否曾患有或被告知患有肺部疾病、结节」的询问项,李某勾选了「否」。


二零二二年九月,李某因持续咳嗽就医,经福州某医院确诊为左肺腺癌。经过手术与化疗,李某的身体和经济都承受了巨大压力。出院后,李某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期待这笔保险金能够缓解后续治疗的经济负担。


然而,保险公司的回复让李某如坠冰窟:理赔调查发现,李某在投保当天曾有一笔呼吸内科门诊就诊记录,病历中记载「肺部结节待查」。保险公司据此认定李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属于「带病投保」,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


李某感到既委屈又愤怒——投保时业务员并未详细询问结节情况,健康告知页面也只是快速勾选,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那条门诊记录会成为拒赔的理由。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和保险公司的强硬态度,李某一度不知所措。经朋友介绍,李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李某投保时未告知门诊就诊记录,是否构成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能否据此解除合同并拒赔?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了投保流程、健康告知页面、门诊病历及理赔调查材料,发现三个关键突破口。


第一,健康告知询问范围存在模糊。投保时的电子健康告知中,关于肺部疾病的询问仅笼统表述为「肺部疾病」,并未明确将「肺部结节待查」这类未确诊的检查异常纳入询问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告知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律师据此主张,李某对未明确询问的事项不负告知义务。


第二,门诊记录与确诊疾病之间缺乏因果关系。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事项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的,保险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投保当天的门诊记录仅为「肺部结节待查」,并未确诊任何疾病,且该结节与一年多后确诊的肺癌之间是否存在必然因果关系,需要医学专业判断。律师联合医学专家出具分析意见,指出早期结节与后续癌症的关联性在医学上并不确定,不能简单等同。


第三,保险公司未充分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线上投保页面中,健康告知事项的字体、颜色与其他条款并无明显区别,且未设置强制阅读或逐项确认环节。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负有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未履行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律师通过调取投保操作的后台日志和页面截图,证明保险公司在告知环节存在瑕疵。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李某收集了投保当天的门诊病历原件、体检报告、后续确诊的病理报告、投保流程录屏等材料,并申请法院调取保险公司的后台投保数据。同时,律师提前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主张「投保人故意隐瞒」并申请调取更多就诊记录,遂主动梳理了李某近五年的医保就诊记录,证明除该次门诊外并无其他肺部相关诊疗,排除「恶意投保」的推定。


诉讼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李某投保时已发现肺部结节却未告知,属于重大过失未告知,且该未告知事项与肺癌发生具有因果关系,拒绝赔付。泽良律师当庭指出:健康告知页面未将「结节待查」列为明确询问事项,保险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其已就该项内容进行具体询问;门诊记录中的「待查」表述本身即说明当时并未确诊,不能等同于「带病投保」;保险公司未能证明未告知事项与保险事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健康告知询问内容不够明确具体,李某不负有对未询问事项的告知义务;且保险公司未充分举证证明未告知事项与肺癌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其解除合同并拒赔的主张缺乏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泽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七十九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在电话里对律师说:「如果不是你们把那些条款一条一条拆开来看,我可能真的就认了。这笔钱对我来说,不只是赔偿,更是继续治疗的底气。」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重疾险拒赔纠纷中,「未如实告知」是保险公司最常使用的拒赔理由之一,但告知义务的范围、因果关系的有无、提示说明义务的履行,都是可以依法审查的关键点。若遇到类似拒赔情形,建议及时寻求专业保险拒赔律师的帮助,避免因不了解规则而放弃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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