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泽良律师事务所陈丽霞律师现身广东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以我所亲办保险拒赔胜诉案件
(爆发性心肌炎死亡,保险以猝死超过24小时为由拒赔,泽良助力全额获赔50万元为例,对案情进行深度演绎。
本期《以案说法》律师
案件情况
01 呼吸骤停,积极抢救
2023年5月,小L因胸痛到医院治疗就诊,一开始指标还算正常,输液过程中突然急骤恶化,呼吸心跳骤停,医生告知家属病情危急询问
是否需要抢救(抢救成功的概率不算高,还需要上ecmo等仪器,费用至少超过十万),家属请求积极抢救。
虽然持续抢救了六天,但是小L一直处于意识丧失的状态,均是靠着仪器维持体征,最后一天,还是离开了...经医生诊断死因为爆发性心肌炎。
02 申请理赔,遭强势拒赔
家属在处理完儿子的丧事后,发现了猝死附加险的存在,于是提出了索赔。但是,保险很快就拒赔了,
理由是小L的死亡距离症状首次出现已超过24小时,并不符合猝死的定义,因此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面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情况,家属感到无助,因为在他们看来,似乎保险条款写的很清楚要求在24小时内才能算作猝死。
03 委托泽良,全面胜诉
泽良律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分析了案件若进入诉讼的诉讼策略,不仅指出了保险公司拒赔理由的不合理性,
还向家属展示了相关的类案检索报告。
经过一系列专业且高效的咨询,家属最终决定委托泽良律师负责此案。
最终,法院判决认为保险合同中猝死相关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能充分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因此释义条款不能成为保险合同的内容,
并判决保险公司应该支付保险金50万元。
以案释法
“猝死”属于保险拒赔案件中的疑难争议类型,案件难度较大。本案中,陈丽霞律师提出了两点关键的法律意见:
① 保险公司所提交的保险条款关于猝死的约24小时的限定,并没有作出加粗加黑的提示,甚至是其字体还小于其它条款内容,
根据民法典的规则格式条款未能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不应成为合同内容。
② 保险公司所提交的投保回溯视频显示,小L通过线上投保时,投保页面并未强制弹出猝死的释义。同时小L的死亡属于猝死,
既不违反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 亦符合一般公众对猝死的通常认知和合理期待。
最后,陈丽霞律师也表示:风险社会大家不仅要利用好保险的预防风险功能,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律所介绍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200+,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
泽良所累积办理保险纠纷胜案5000余件。险种涵盖:意外险、雇主险、重疾险、医疗险、寿险、车险、财产险、责任险等。
拒赔情形涵盖:
意外险中猝死、未尸检、自杀、高空作业、超标电动车、醉酒、鉴定标准不符、职业类别不符等拒赔类型;
重疾险/医疗险中带病投保、等待期出险、违反健康告知、遗传疾病、不属于重疾标准、既往症、高血压、未如实告知结节/息肉等等拒赔类型;
车险中无证驾驶、醉酒、逃逸、实习期驾驶拖挂车、自燃、私车营运、逃逸、改装车辆、事故性质原因不明、间接损失不赔等拒赔类型;
财产险中火灾、台风、暴雨、临时建筑、定损差异等拒赔类型;
雇主责任险中猝死、未工伤认定、高空作业、未达伤残等级等拒赔类型。
上述所有拒赔类型,泽良所均有胜诉案例,已达成全险种拒赔类型胜诉“大满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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