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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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泽良刑事团队在福建漳州代理的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通过黄金救援37天、执法程序瑕疵抗辩、情节轻微论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予批捕、取保候审。本案充分展现了泽良刑事团队(联系电话:4006191869)在暴力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与一体化团队协作优势。
当事人罗某某(化名),漳州某乡镇个体商户,2024年7月某日傍晚在自家店铺门口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口角。罗某某当日中午饮用了少量啤酒,情绪较为激动,在执法人员要求其清理店外占道物品时,言语冲突升级,罗某某推搡执法人员致其轻微擦伤,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
罗某某系家中独子,父亲瘫痪在床需其每日照料,店铺是其全家唯一收入来源。一旦被批捕,父亲将无人照顾,店铺也将被迫关闭。家属面临焦虑:推搡执法人员一下,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黄金救援37天内能否争取到不予批捕?
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本案争议焦点:
第一,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城管执法人员是否出示执法证件?是否履行告知程序?执法行为是否具有"依法执行职务"的前提?
第二,暴力程度认定。 罗某某的推搡行为是否达到"暴力"的程度?是否仅系言语冲突中的肢体接触,而非主动攻击?
第三,情节是否显著轻微。 罗某某系初犯、偶犯,酒后情绪失控,主观恶性极小,且造成的后果仅为轻微擦伤,是否具有不予批捕的法律空间?
本案难点在于妨害公务罪属于"袭警类"犯罪,公安机关通常采取从严态度,且本案发生在"执法规范化"高压背景下。
侦查阶段(黄金救援37天)策略模块:
泽良刑事律师在罗某某被刑拘后第3天第一时间介入,争分夺秒开展工作。首次会见中,泽良刑事律师详细询问了冲突经过:执法人员是否出示证件、是否告知执法依据、罗某某推搡的具体情形等。泽良刑事律师发现关键线索:现场监控显示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且罗某某的推搡系在被执法人员拉扯过程中的本能反应,并非主动攻击。
泽良刑事律师在黄金救援期内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重点论证:一是执法程序存在瑕疵,执法人员未依法出示证件,罗某某对执法合法性产生质疑具有合理性;二是罗某某的推搡行为系被动反应,暴力程度显著轻微,未造成实际伤害后果;三是罗某某系初犯、偶犯,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不存在社会危险性。
在审查批捕阶段,泽良刑事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同时提交罗某某父亲的病历资料、店铺经营证明,强调批捕将导致其家庭陷入困境。
一体化团队特色模块:
本案经泽良刑事团队2次集体研讨,由熟悉漳州检察院办案风格的泽良刑事律师主谈。团队深谙漳州检察机关对轻微妨害公务案件的处理尺度,全程与家属保持高效透明沟通。
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在审查批捕阶段作出不予批捕决定,罗某某在被羁押第25天重获自由,办理取保候审。与预期结果对比:若被批捕,后续大概率面临实刑,且妨害公务罪属于"袭警类"犯罪,社会影响恶劣;而通过黄金37天的精准狙击,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即恢复人身自由,且后续案件走向更为有利。
黄金救援,分秒必争: 本案在刑拘3天内介入,抢在审查批捕前完成关键沟通,第一时间固定执法程序瑕疵证据。
精准法律论证: 从执法程序瑕疵与暴力程度两个维度论证不符合批捕条件,展现专业辩护深度。
本地深耕,熟悉司法: 深谙漳州检察院对轻微妨害公务案件的审查标准,沟通精准高效。
涉嫌妨害公务罪等"袭警类"犯罪,家属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切勿观望等待。执法程序合法性、暴力程度认定、社会危险性评估是此类案件的核心突破口。选择律师时,应考察其是否有妨害公务辩护经验、是否熟悉执法规范程序。把握黄金救援37天,越早介入,越能固定执法瑕疵证据,争取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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