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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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厦门湖里区的陈阿姨在通过一处无信号灯路口时,因侧方货车转弯存在视线盲区,被车身刮倒并卷入轮边,导致左腿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前后经历两次手术。事故初期,交警部门以“行人未确认安全通行”为由,认定陈阿姨负事故主要责任。面对货车司机仅投保的交强险低保额,以及保险公司以“主责”压低赔偿,陈阿姨的医疗费、后续康复费用面临巨大缺口。
在责任认定的压力下,陈阿姨家属联系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团队复核现场行车记录仪与路口监控后指出:“货车转弯未充分观察、未鸣笛警示,是导致事故的核心原因,行人主责认定明显失当。”
团队迅速启动“先纠责任、再谈赔偿”的两步策略。特聘顾问律师援引《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转弯时应确保安全的规定,提交复核申请,主张陈阿姨的通行行为并无明显过错。经上级交警部门复核,责任认定修正为双方同等责任。
责任成功逆转后,团队精心整理陈阿姨全部医疗记录、伤残鉴定(十级)、误工及护理证明,锁定肇事车辆保险单。面对保险公司的多次压价,团队在调解中坚持以法定标准核算损失,同时考虑陈阿姨急需二次手术费用,在付款期限上要求“30日内全额支付23万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阿姨实际获赔23万元,远超最初保险公司的报价。
本案中,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专业复核打破主责僵局,再以同责为基础精准索赔,让本已陷入绝境的维权之路迎来转机。团队以“责任认定证据化、赔偿主张法定化、协商策略灵活化”的专业能力,守护受害者权益。
泽良交通律师,深耕福建、浙江、广东交通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受害者权益。如您在福建、浙江、广东遇到交通事故难题,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初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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