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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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节刚过,金华武义的小罗就从贵州老家回到了他打工三年的链条加工厂。这是一家只有9个工人的小作坊,生产摩托车链条。小罗负责操作链条编结机——一种将钢丝自动编织成链条的机器。
2月17日,小罗上夜班。凌晨两点多,编结机的钢丝卷出现乱线,小罗伸手去整理,衣袖被高速旋转的收线轴卷入,瞬间将他的右前臂拉进了机器。工友们七手八脚地把机器停下来,小罗的手臂已经血肉模糊——桡骨和尺骨双双骨折,前臂的肌肉组织严重挫伤。
在武义人民医院做了六小时手术,手臂保住了,但留下了严重功能障碍——右手握力丧失超过60%,前臂旋转功能基本丧失。医生说恢复期很长,能不能重新干活还是未知数。
老板第三天来了,在病房里掏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五万块钱现金。"小罗啊,我知道你受苦了,但你也知道厂子小、利润薄,这五万块钱是我能拿出来的全部了。你签个字,就说这件事处理完了,以后各不相欠。"
小罗当时躺在病床上,伤口还在渗血,脑子里想的全是后续治疗费怎么办、老婆孩子怎么养。在焦虑和无助中,他签了那份"私了协议"。
一个星期后,小罗的姐夫从广东赶来看他,看了那份协议后觉得不对劲。"五万块钱?光医疗费就花了三万多,剩下不到两万够干什么的?你这手以后干不了重活了,损失怎么算?"他帮小罗联系了泽良律师事务所金华分所。
泽良律师拿到协议一看,立刻指出了一个关键事实:协议签订时小罗还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对自己伤情的严重程度和法定赔偿标准完全没有概念,存在重大误解。而且五万元的赔偿金额与法定标准相差巨大——根据小罗的伤情预测,至少构成七到八级伤残,法定赔偿应在25万到35万之间。五万元还不到法定标准的20%,构成显失公平。
泽良律师代理小罗向法院提起诉讼,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私了协议。同时申请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法庭上,用人单位辩称协议是小罗自愿签的,应该遵守。泽良律师从三个角度进行了反驳:第一,协议签订时受害者对伤情和法定赔偿标准存在重大误解;第二,五万元赔偿不到法定标准的20%,构成显失公平;第三,用人单位利用受害者急需医疗费、处于无助状态的弱势地位,属于乘人之危。
法院最终支持了泽良律师的主张,撤销了私了协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七级伤残,各项法定赔偿合计31万元。扣除老板已经支付的医疗费和五万元,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约23万元。
"泽良律师帮我翻了五万块的'死案',多拿了二十多万。这钱对我们家来说太重要了。"小罗拿到判决书后说。
泽良律师事务所金华分所,工伤维权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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