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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考证包过诈骗案,泽良刑事团队从犯认定争取刑期缩减

2026-07-09      85     

一起以"考证包过、不过退款"为名的诈骗案,涉案金额较大,已达到福建省"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五十万元以上)。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当事人林某(化名)被认定为主犯,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十年以上重刑。泽良刑事团队通过精准辩护,将其认定为主犯改为从犯并依法减轻处罚,刑期大幅缩减。

案件背景

期间,福州某职业培训公司以"包过建造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为名,向考生收取高额培训费用,宣称可通过"考前密训""押题"等方式确保通过,并承诺"不过全额退款"。考生缴费后,公司仅提供普通网课和题库,考生申请退款时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林某系公司教学助理,负责安排课程表、通知学员上课和整理学习资料。公安机关认定林某作为"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组织虚假培训活动,应对其任职期间的全部诈骗金额承担责任,并认定为主犯。

主从犯之辩

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认为主犯认定存在重大错误。

组织架构分析。公司实行层级管理:顶层为实际控制人和市场部,负责制定"包过"宣传方案和招生策略;中层为教学总监,负责设计课程内容和安排师资;底层为教学助理和客服人员,仅负责事务性工作。

林某职责定位。林某作为教学助理,职责仅限于按教学总监安排制作课程表、通知学员上课、整理打印学习资料,从未参与"包过"宣传方案制定、从未向学员作出"包过"承诺、从未接触招生款项管理和分配。

主从犯区分标准。主从犯认定应以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为标准,林某虽名为"教学管理人员",但实际从事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对诈骗活动实施和完成不起决定性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辩护策略实施

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申请调取公司组织架构图和岗位职责说明书、林某工作邮件和聊天记录、公司财务记录及多名同案犯供述等证据,证明林某职责范围、未参与"包过"宣传、未接触招生款项、系辅助性角色。同时明确主张:即便涉案金额属"数额特别巨大"档位,林某作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不应按主犯标准在十年以上幅度内量刑。团队推动家属退缴林某在职期间全部工资收入,促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从犯认定意见,将林某起诉地位由主犯改为从犯,基于从犯地位依法适用减轻处罚,提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认定林某系从犯,综合考虑坦白、退赃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专业价值

教育培训等行业共同犯罪案件中,底层工作人员往往因职务名称被误认为"管理人员"而认定为主犯,被卷入数额特别巨大的重刑档位。泽良刑事团队通过精细化组织架构分析和角色定位,将当事人从主犯降格为从犯,并利用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规定实现大幅降档。

如有刑事辩护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刑事团队专线:400619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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