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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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包装贷款"引发的诈骗案,当事人老陈(化名)被羁押八个月,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泽良刑事团队律师通过证据链突破,成功指出案件证据不足,最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当事人无罪获释。
案件背景
2024年,老陈经营一家小型贷款咨询公司,为客户提供贷款咨询和代办服务。为帮助征信不良的客户获得银行贷款,老陈与多家银行信贷员合作,通过"包装"客户资料(如提供虚假收入证明、优化银行流水等)的方式提高贷款通过率。
2025年初,某银行发现多笔贷款逾期,经内部审计发现部分客户资料存在造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老陈立案侦查,认定其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涉案金额达120万元。
老陈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辗转联系到泽良刑事团队,委托律师介入辩护。
证据链深度审查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阅卷后,发现本案证据存在重大瑕疵:
第一,主观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贷款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之一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本案中,所有贷款均有真实的贷款用途(装修、经营等),且客户按期偿还了部分本息,仅因后续经营不善导致逾期。老陈收取的是咨询服务费,并未占有贷款资金,缺乏非法占有目的。
第二,因果关系认定不清。银行发放贷款是基于综合评估,包括客户资产状况、抵押物价值、银行内部审批等。即便存在部分资料瑕疵,是否足以导致银行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缺乏充分证据证明。多名信贷员的证言显示,他们明知部分资料存在问题,但仍基于抵押物价值等因素批准贷款。
第三,金额认定混乱。公安机关认定的120万元涉案金额,包含多笔已正常还清或正在正常还款的贷款。将这些贷款计入诈骗金额,缺乏法律依据。
第四,罪名适用错误。老陈的行为更符合骗取贷款罪的特征(无非法占有目的,但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贷款),而非贷款诈骗罪。而骗取贷款罪需达到"重大损失"标准,本案中银行损失尚未确定。
无罪辩护策略
基于上述分析,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决定采取无罪辩护策略,向法院和检察机关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证本案证据不足、罪名适用错误的观点。
律师同时申请调取关键证据:银行内部贷款审批流程文件,证明贷款发放并非仅基于客户资料;逾期贷款的催收记录和抵押物处置情况,证明银行实际损失;老陈公司账户流水,证明其收入来源为咨询服务费而非贷款分成。
案件转折
在审判阶段,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在庭审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指出控方证据的诸多漏洞。庭审后,检察机关主动申请补充侦查,但两次补充侦查后,仍未能补强关键证据。
经泽良刑事团队律师持续沟通,检察机关最终认识到本案证据不足、罪名认定存在疑问,主动撤回起诉。老陈在被羁押八个月后,终于无罪获释。
后续国家赔偿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继续代理老陈申请国家赔偿。经与赔偿义务机关多次协商,最终促成调解,老陈获得相应的国家赔偿。
案件价值
本案是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坚持无罪辩护、敢于挑战证据不足的典型案例。在刑事案件中,"证据确实、充分"是定罪的基本标准。泽良刑事团队律师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和扎实的法律论证,成功打破控方证据链,为当事人洗刷冤屈,彰显了刑事辩护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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