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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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厦门地区代理的一起婚内财产协议效力认定案例。通过精准的法律策略和完整的证据链构建,成功帮助当事人确认《婚内财产约定》合法有效,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判归女方所有,充分展现了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在处理复杂婚姻财产纠纷中的专业实力。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林女士,35岁,厦门某外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与丈夫陈先生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居住在厦门思明区一套婚前由陈先生购买的房产中,该房产登记在陈先生个人名下,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2018年,因陈先生沉迷赌博且屡教不改,多次欠下巨额债务,家庭关系急剧恶化。为保护自身及子女权益,林女士与陈先生协商后签署了一份《婚内财产约定》,明确约定该房产归林女士个人所有,待房贷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
然而,2022年林女士提起离婚诉讼时,陈先生却反悔,主张该《婚内财产约定》属于赠与合同,因房产未过户,其有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陈先生辩称该协议是在林女士胁迫下签署,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面对丈夫的出尔反尔,林女士陷入极度焦虑,担心多年还贷心血付诸东流,更担忧离婚后无房可居。
二、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性质认定——究竟是夫妻财产约定还是赠与合同,以及该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法律赋予婚姻双方自主安排财产关系的权利,只要采用书面形式、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无需公证或过户即可生效。
而赠与合同则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关于赠与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陈先生正是试图将《婚内财产约定》解释为赠与合同,从而行使撤销权。
此外,《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第3项明确规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属于法定离婚事由。陈先生的赌博行为不仅构成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也严重损害了家庭共同利益。
本案的难点在于:协议中使用了"归女方所有"的表述,是否会被法院认定为赠与性质;以及如何证明协议签署时不存在胁迫情形,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专项小组,制定了"确认协议效力+证明女方贡献+主张法定离婚事由"的三维代理策略。
第一步:精准定性协议性质
团队律师深入研究协议文本,发现该协议通篇使用"约定""归属"等夫妻财产约定的规范表述,未出现任何"赠与"字样,亦未约定任何附加条件。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的立法精神,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合同在性质上存在本质区别——前者是基于夫妻身份关系的财产安排,后者是无偿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行为。团队律师在庭审中重点论述:该协议系双方对婚内财产归属的重新安排,属于夫妻财产约定,而非赠与合同,不适用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第二步:构建女方贡献证据链
为强化协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团队律师指导林女士收集并整理了以下关键证据:林女士出售个人婚前房产的交易记录,证明其将售房款约80万元用于偿还该房产贷款;银行流水、还款凭证、贷款结清证明,形成完整的资金流转证据链,证明林女士实际承担了主要还贷义务;同时收集陈先生还贷期间的赌博记录、未支付家庭开支的银行流水,证明其未参与还贷、未尽家庭责任。这些证据不仅证明了协议内容的公平合理性,更有力地印证了双方当时达成约定的真实合意。
第三步:主张法定离婚事由
针对陈先生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的事实,团队律师收集了其多次赌博的行政处罚记录、亲友证言、微信聊天记录中承认赌博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主张其构成法定离婚事由,无需对方同意即可判离。同时,赌博行为严重违背家庭道德义务,进一步强化了女方在财产分割中的正当性。
第四步:应对"胁迫"抗辩
对于陈先生主张的"胁迫签署",团队律师指出:协议签署时有双方亲友在场见证,林女士并未采取任何威胁手段;协议内容明显有利于女方系因男方过错导致,符合常理;且陈先生自2018年签署协议至2022年离婚诉讼前,从未主张撤销或提出异议,远超法定除斥期间。
四、案件结果
经过充分准备和有力论证,厦门市某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准予林女士与陈先生离婚;
认定双方签署的《婚内财产约定》合法有效,该房产归林女士个人所有;
驳回陈先生关于"赠与可撤销"的抗辩主张;
陈先生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
林女士成功保住了这套承载了多年心血的房产,避免了因丈夫赌博恶习导致家庭财产流失的困境。
五、客户反馈
判决生效后,林女士激动地表示:"感谢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的专业和坚持,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了我最大的支持。他们不仅帮我保住了房子,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正义的力量。整个过程中,律师团队始终耐心解答我的每一个疑问,主动告知案件进展,让我这个法律外行也能清楚了解每一步走向。"
六、律师建议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建议:第一,婚内财产协议务必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财产归属,避免使用"赠与"等模糊表述;第二,协议签署时最好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或进行公证,增强证据效力;第三,保留好还贷记录、资金流转凭证等证据,证明各自对财产的实际贡献;第四,发现配偶有赌博等不良恶习时,应及时固定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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