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7
94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职务侵占罪作为企业内部常见犯罪类型,不仅损害企业利益,也给涉案员工及其家庭带来沉重打击。近日,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律师在广州地区成功办理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有效避免了长期羁押对当事人造成的身心伤害。
本案当事人刘某系广州某贸易公司销售经理,负责公司华南地区的产品销售及客户维护。公司在年度审计中发现,刘某经手的部分销售回款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数十万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刘某刑事拘留,并初步认定其侵占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刘某的家属在收到拘留通知后,心急如焚,经多方比较后委托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介入辩护。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在接受家属紧急委托后,立即启动黄金救援机制。团队律师深知,职务侵占罪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财务往来和商业惯例,侦查阶段是厘清事实、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时期。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根据司法解释为六万元以上。刘某面临的指控金额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形势较为严峻。
团队迅速开展以下工作:第一时间会见刘某,详细了解销售回款的流转过程、未入账原因及资金实际去向,发现刘某经手的部分款项系客户延期支付或存在质量争议尚未结算,另有部分款项系公司应支付的业务提成,并非全部属于公司应收账款;梳理刘某经手的全部业务合同、银行流水及公司财务制度,发现公司财务管理较为混乱,存在业务员代收货款后统一结算的惯例,刘某的部分款项系按此惯例操作,尚未到结算周期;收集刘某在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公司奖励制度及双方往来邮件等材料,证明部分款项属于业务提成或客户返点,并非侵占。
在案件进入审查批捕阶段后,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团队律师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论证:第一,涉案款项的性质认定存在重大争议,部分款项系正常业务往来中的未结算货款,部分属于公司应支付的业务提成,不应全部认定为侵占金额;第二,刘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未及时入账系因公司财务制度混乱及与客户之间的结算争议,而非个人挥霍,且刘某有明确的还款计划和意愿;第三,刘某在广州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家属愿意配合退缴争议款项,不具有逃跑或串供的社会危险性;第四,刘某系公司老员工,对公司业务熟悉,取保后有利于配合查清全部事实,也有利于公司与刘某之间的经济纠纷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经过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与检察机关的多轮沟通,检察官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本案部分事实尚需进一步查证,涉案款项的性质和金额认定存在争议,对刘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刘某成功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团队律师继续跟进案件,协助刘某与公司进行对账结算,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奠定了基础。
这一案例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泽良刑事团队在职务犯罪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团队部分成员曾就职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深谙刑事诉讼程序与审判逻辑,能够精准把握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特点和辩护要点。团队持续参与权威机构举办的刑事辩护专业研修,在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审查、证据链突破等细分领域保持前沿专业能力。
团队累计办理500余起刑事案件,尤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团队实行一体化管理,对每一起案件实行集体研讨、多律师协作,确保辩护策略无死角。依托厦门总部及杭州、广州等分所,团队能够快速响应跨省刑事案件。
泽良刑事团队始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理念,在侦查阶段第一时间介入守护黄金救援期,通过会见、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等方式,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选择泽良刑事团队,就是选择专业、责任与保障。
© 2023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