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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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厦门地区代理的一起涉及网络虚拟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案例。通过创新的法律策略和充分的证据准备,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网络虚拟财产的合理分割,展现了泽良律所在新型财产形态领域的专业实力。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林先生,32岁,厦门人,与妻子陈女士于2018年登记结婚。林先生系某知名游戏主播,在多个直播平台拥有大量粉丝,其直播账号、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网络虚拟财产价值可观。婚后,陈女士协助林先生进行直播运营、粉丝维护等工作,为林先生的网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2023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然而,对于林先生名下的网络虚拟财产如何分割,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林先生主张,直播账号、游戏装备等属于其个人财产,与陈女士无关。陈女士则认为,这些虚拟财产是在婚后取得,且她参与了直播运营,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争执不下,陈女士委托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代理此案,请求合理分割网络虚拟财产。
二、法律分析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第1087条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第127条关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
案件的关键法律点在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认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方法;直播账号等具有人身属性的虚拟财产能否分割;一方参与运营对虚拟财产性质的认定影响。
本案的难点和挑战在于: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新型财产形态,法律规制尚不完善;直播账号等具有人身属性,难以直接分割;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标准;涉及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的限制。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新型财产分割专项办案小组。
在案件评估阶段,团队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虽然具体规定尚不完善,但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应受法律保护。林先生名下的直播账号、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如系婚后取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考虑到直播账号具有人身属性,不宜直接分割,可由林先生继续使用,但应给予陈女士相应补偿。
证据收集方面,团队指导陈女士准备了以下关键证据:林先生直播账号的注册信息、粉丝数量、直播收益记录;林先生游戏账号的装备清单、交易记录、估值证明;林先生名下虚拟货币的钱包地址、交易记录;陈女士参与直播运营的证据,包括直播策划方案、粉丝互动记录、商务合作洽谈记录等;林先生直播收入与家庭生活的关联证据,证明直播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在诉讼策略上,团队提出以下核心诉求:确认林先生名下的直播账号、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直播账号的人身属性,由林先生继续使用,但应向陈女士支付虚拟财产价值50%的补偿款;游戏装备和虚拟货币可按价值平均分割,或由林先生取得所有权,向陈女士支付相应补偿;陈女士参与直播运营的贡献应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庭审中,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充分论证了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援引《民法典》第127条,指出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价值,应受法律保护。同时,团队详细分析了直播账号等虚拟财产的分割方式,主张考虑到人身属性,不宜直接分割,应由使用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针对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团队委托专业机构对林先生的直播账号、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进行了评估,确定了虚拟财产的总价值约为200万元。团队主张,林先生应向陈女士支付100万元补偿款。
团队充分发挥专业分工负责制的优势,由擅长新型财产分割的资深律师主导诉讼策略,由擅长网络法的律师协助论证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由财务专家协助评估虚拟财产价值,确保案件各环节的专业性和精准度。
四、案件结果
经过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专业代理,本案取得理想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林先生名下的直播账号、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播账号由林先生继续使用,林先生向陈女士支付补偿款80万元;游戏装备和虚拟货币按价值平均分割,各得约20万元;考虑到陈女士参与直播运营的贡献,在分割时对其予以适当倾斜;林先生共计向陈女士支付100万元。
陈女士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认为团队的专业服务帮助她争取到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合理分割。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历时约6个月。
五、客户反馈
陈女士在案件结束后表示:"他总说直播账号是他个人的,跟我没关系。但我帮他策划直播、维护粉丝、谈商务合作,付出了那么多心血。泽良的律师们非常专业,他们告诉我网络虚拟财产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帮我找到了很多证据,证明我确实参与了运营。最终法院支持了我,让我能分到应得的财产,这份感激我无法用言语表达。"
陈女士还特别提到,团队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的创新精神让她非常敬佩,"他们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研究非常深入,能准确把握新型财产的法律性质,这种专业能力让我非常放心"。
六、律师建议
针对类似情况,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了解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价值,受法律保护,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第二,保留虚拟财产的证据。应注意保留虚拟财产的账号信息、交易记录、估值证明等,作为日后分割的依据。
第三,参与运营应保留证据。如参与了配偶的网络事业运营,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作为主张财产分割倾斜的依据。
第四,选择具有新型财产处理经验的律所。网络虚拟财产分割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技术问题,专业律所的经验和能力至关重要。
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婚姻家事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婚姻家事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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