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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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作为腐败治理的重点领域,其打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正常的公务行为与贪污犯罪行为之间存在本质区别,需要专业律师精准辨析。近日,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律师在杭州地区成功办理一起涉嫌贪污罪案件,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和精准辩护,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本案当事人王某系杭州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报销和资金管理工作。某日,公司审计部门发现王某经手的部分报销单据存在瑕疵,以涉嫌贪污罪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后,认定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公款数十万元,对王某采取留置措施。王某坚称部分报销单据系因工作繁忙导致的疏忽,并非故意贪污,且已主动说明情况并愿意退还相关款项。王某的家属在收到通知后,心急如焚,经多方打听后委托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介入辩护。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在接受家属委托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团队律师深知,职务犯罪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财务往来和公务行为,而侦查阶段是厘清事实、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团队迅速开展以下工作:第一时间会见王某,详细了解其工作职责、报销流程、涉案单据的具体情况、资金去向等,发现部分单据确实存在瑕疵,但系因工作繁忙和流程不规范导致,并非故意虚报冒领;全面梳理王某经手的全部财务单据、银行流水、报销记录等材料,发现部分被认定为"贪污"的款项实际用于公司公务支出,或因报销流程滞后导致的暂时挂账;聘请专业会计师对在案证据进行审计,发现监察机关对贪污金额的认定存在将正常公务支出计入贪污金额的问题。
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团队律师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论证:第一,王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部分单据系因工作疏忽导致,部分款项实际用于公务支出,与故意贪污的行为有本质区别;第二,经专业审计,监察机关认定的贪污金额存在重大误差,实际涉嫌金额远低于指控金额;第三,王某到案后如实说明情况,具有坦白情节,且愿意退还相关款项,真诚悔罪;第四,王某在杭州有固定住所、稳定家庭,不具有逃跑或串供的社会危险性;第五,王某系初犯,平时工作表现良好,多次获得单位表彰,对其取保候审有利于查清案件全部事实。
经过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与检察机关的多轮沟通,检察官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本案部分事实尚需进一步查证,贪污金额认定存在重大疑问,对王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取保候审后,团队律师继续跟进案件,协助王某配合调查,并积极与单位沟通退赔事宜,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奠定了基础。
这一案例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泽良刑事团队在职务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团队部分成员曾就职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深谙刑事诉讼程序与审判逻辑,能够精准把握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特点和辩护要点。团队依托厦门总部及杭州、广州等分所,能够快速响应长三角地区的刑事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选择泽良刑事团队,就是选择专业、责任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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