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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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世界杯期间,厦门作为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各类企业纷纷组织员工观球团建活动。然而,部分企业因组织赌球活动而触碰开设赌场罪的法律红线。近日,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律师在厦门地区成功办理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系公司行政主管,在组织世界杯团建活动时涉及赌球,团队律师通过精准辩护在侦查阶段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
本案当事人林某系厦门某科技公司行政主管,世界杯期间公司组织员工集体观球团建活动。为增加活动趣味性,林某策划了竞猜环节,员工可预测比赛结果,猜中者获得公司提供的奖品。后部分员工提议增加现金奖池,林某未向公司高层汇报便擅自同意,员工自愿投入现金形成奖池,由林某统一管理,猜中者按比例分配奖池资金。活动结束后,林某从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活动组织经费。公安机关在打击世界杯期间赌博活动专项行动中,查获该活动,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林某刑事拘留。林某坚称活动系公司团建的一部分,自己仅负责执行,并未从中私吞资金。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在接受家属紧急委托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团队律师深知,公司团建活动与开设赌场罪之间存在本质区别,而侦查阶段是厘清事实、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窗口。团队迅速开展以下工作:第一时间会见林某,详细了解团建活动的策划经过、竞猜环节的具体规则、资金流转方式、公司高层的知情程度等,发现林某最初策划的竞猜环节仅为增加趣味性,现金奖池系部分员工自发提议,林某未向高层汇报便擅自同意,存在管理疏忽;收集公司的团建活动方案、预算审批记录、员工证言等材料,证明活动系公司正式组织的团建活动,并非专门为赌博设立;梳理在案证据,发现林某抽取的经费全部用于活动支出,个人并未私吞,且参与者均为公司员工,并未向外招揽赌客。
在案件进入审查批捕阶段后,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团队律师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论证:第一,林某主观上不具有开设赌场的故意,其策划的竞猜环节系公司团建活动的一部分,现金奖池系员工自发提议,林某仅存在管理疏忽,与积极组织、策划赌博活动的行为人有本质区别;第二,活动参与者均为公司员工,并未面向社会广泛招揽赌客,社会危害性较小;第三,林某抽取的经费全部用于活动支出,个人并未私吞,不符合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第四,林某在厦门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家属愿意积极配合调查,不具有逃跑或串供的社会危险性;第五,林某系初犯,平时工作表现良好,对其取保候审有利于查清案件全部事实,也有利于其继续工作。
经过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与检察机关的多轮沟通,检察官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林某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认定存在重大疑问,对其作出不予批捕决定,林某成功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团队律师继续跟进案件,协助林某配合调查,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奠定了基础。
这一案例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泽良刑事团队在处理企业内部刑事案件中的专业实力。选择泽良刑事团队,就是选择专业、责任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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