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
案例

案例

经典案例

广州家族信托设立案例: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助高净值客户实现婚姻财产隔离

2026-07-22      66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广州地区代理的一起家族信托设立案例,通过专业的法律策略和细致的服务,成功为高净值客户设计了婚姻财产隔离方案,展现了泽良律所在家族财富管理和婚姻风险防控领域的专业实力。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黄先生,52岁,广州天河区人,家族经营建材生意三十余年,目前担任家族企业总经理。黄先生名下拥有家族企业35%的股权、广州两套房产、银行存款约300万元,以及部分理财产品,个人资产总价值约1800万元。黄先生早年离异,育有一子,现年22岁,在国外攻读研究生。2023年,黄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女士,两人感情稳定,计划登记结婚。

黄先生的家族企业由其父亲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创立,经过两代人的努力,已发展成为华南地区颇具规模的建材集团,年营业额超过3亿元。黄先生作为家族企业的核心管理者,持有企业35%的股权,该股权目前估值约1200万元。此外,黄先生个人名下还有位于天河区和番禺区的两套房产,市场价值分别约350万元和280万元。

黄先生对再婚持谨慎态度,主要顾虑在于:一是家族企业股权是其父亲一手创立并传承下来的,属于家族核心资产,不希望因再婚而影响家族企业的稳定;二是个人名下的房产和存款是其多年积累的财富,希望能够在再婚后保持独立性;三是儿子虽然目前成年,但尚未独立创业,黄先生希望为儿子保留一部分家族财富。

黄先生面临的困境是:如何在不影响夫妻感情的前提下,实现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隔离?如何确保家族企业股权不因婚姻变故而受到影响?如何为儿子预留家族财富的传承通道?

二、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高净值人士再婚时的财产保护和家族财富传承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婚姻法律和信托工具进行规划。

首先,关于婚前财产协议。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婚前财产协议是实现财产隔离的基础工具,可以明确约定双方婚前财产的归属和婚后财产的分配方式。

其次,关于家族信托。家族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不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可以将家族企业股权等核心资产置入信托,实现资产隔离。

关于保险金信托。保险金信托是将保险与信托相结合的一种财富管理工具。委托人购买大额保单,将保单受益权或保险金请求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和分配保险金。保险金信托具有门槛低、操作灵活的特点,适合作为家族信托的补充工具。

本案的难点在于:一是家族企业股权置入信托需要兼顾企业治理结构和家族控制权;二是信托架构设计需要在财产保护和夫妻感情之间取得平衡;三是信托方案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组建了由婚姻家事律师、信托法律专家和家族财富管理顾问组成的专业团队,为黄先生量身定制了综合财产保护方案。

在方案设计阶段,团队首先对黄先生的资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调取房产证、股权证明、银行流水、企业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了黄先生的资产构成和价值。团队发现,黄先生的资产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家族企业股权,属于核心资产;二是个人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属于流动性资产;三是未来的收入预期,包括工资、分红等。

基于以上分析,团队为黄先生设计了以下信托架构方案:

第一,家族企业股权信托。将黄先生持有的家族企业35%股权置入家族信托,信托受益人为黄先生的儿子。信托合同约定,黄先生作为委托人保留对信托财产的投资决策权,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股权,儿子作为受益人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逐步获得信托利益分配。该架构既实现了股权的隔离保护,又保留了黄先生对家族企业的控制权。

第二,个人财产保护信托。将黄先生名下的番禺区房产和150万元存款置入个人财产保护信托,信托受益人为黄先生本人和儿子。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财产产生的收益归黄先生所有,本金在特定条件下分配给受益人。该信托作为黄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的共同财产实现隔离。

第三,婚前财产协议。黄先生与刘女士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黄先生名下的天河区房产和剩余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家族企业股权收益中,属于黄先生婚前股权对应的部分归黄先生个人所有,婚后新增的股权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在信托设立过程中,团队协助黄先生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选择合适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考察其资质、管理能力和家族信托服务经验;二是起草信托合同,明确信托目的、信托财产、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信托终止条件等核心条款;三是办理股权和房产的信托登记,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四是向刘女士充分披露信托安排,取得其理解和认可。

同时,团队建议黄先生购买一份大额终身寿险,将保单受益权置入保险金信托,作为家族财富传承的补充安排。该保险金信托门槛较低,设立手续简便,可以作为家族信托的有效补充。

四、案件结果

经过约3个月的方案设计和实施,黄先生成功完成了以下安排:家族企业35%股权置入家族信托,信托受益人为儿子,黄先生保留投资决策权;番禺区房产和150万元存款置入个人财产保护信托;与刘女士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购买300万元保额的终身寿险,保单受益权置入保险金信托。

2024年初,黄先生与刘女士顺利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融洽,刘女士对黄先生的财产安排表示理解和支持。黄先生的儿子对父亲的安排也表示认可,家族财富的传承通道得以顺利建立。

五、客户反馈

黄先生表示,再婚之前他最担心的就是财产问题,既怕伤害新妻子的感情,又怕影响家族企业的稳定。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律师们没有简单地让他签一份婚前协议了事,而是根据他的实际情况,设计了家族信托、个人财产保护信托和婚前协议相结合的综合方案。律师们还耐心地帮他向未婚妻解释了信托安排的目的和意义,消除了她的顾虑。黄先生说,现在他可以安心地开始新的婚姻生活,同时家族财富也得到了妥善保护。他建议有类似情况的朋友,再婚前的财产规划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团队,不要自己盲目处理。

六、律师建议

针对高净值人士的再婚财产保护问题,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再婚前的财产规划应尽早进行,最好在结婚前6个月至1年开始准备,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第二,家族信托是实现家族财富隔离和传承的有效工具,但设立成本较高,适合资产规模较大的客户。第三,婚前财产协议是财产隔离的基础,建议与信托工具结合使用,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第四,财产保护方案的制定应充分考虑配偶的感受,通过充分沟通和信息披露,取得配偶的理解和支持。第五,信托架构设计应兼顾财产保护、家族治理和税务筹划等多重目标,建议委托专业团队进行定制化设计。

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家族财富管理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婚姻家事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婚姻家事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官网

    电话: 0592-5973521 地址: 【泽良律师总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层
    【泽良杭州分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708号 博地符星创新中心1号楼13层
    【泽良广州分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17层
    【泽良福州分所】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6层
    【泽良龙岩分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金融中心A1栋6层
    【泽良泉州分所】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26层
    【泽良漳州分所】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碧湖TFC特房财富中心A座23层
    【泽良泉州分所】永安市含笑大道1909号燕南街道办事处2层

    友情链接: 保险理赔网 泽良婚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