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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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某建筑劳务公司,阿军做架子工三年。2024年8月的一天上午,他在工地拆除外脚手架时,因一根横杆锈蚀严重发生断裂,从约五米高处坠落。送医后诊断为右侧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右侧腓骨上段骨折。医院实施右胫骨平台切开复位双钢板螺钉内固定术,右腓骨行保守治疗。
建筑劳务公司推脱:"公司已经注销了,你找不到了"
术后阿军术后右膝被支具固定在伸直位,膝盖肿胀如球,无法弯曲,只能拄双拐勉强站立。工伤认定刚下来,阿军正准备申请仲裁,却发现公司已经在市场监管局办理了简易注销手续。原老板的电话成了空号,公司注册地址已人去楼空。阿军拄着双拐找到泽良律师时,右膝的钢钉从皮肤下隐约可见,小腿肌肉已经开始萎缩:"工伤认定下来了,公司却悄悄注销了——我是不是再也拿不到赔偿了?"
穿透企业法人面纱,追溯恶意注销企业背后的股东赔偿责任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和最高法《关于适用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025年1月(法院诉讼阶段),泽良律师向漳州市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公司在仲裁前已完成注销手续,原法定代表人辩称公司主体已消灭无法追责。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根据最高法公司法司法解释,股东明知公司存在未了结的工伤赔偿债务而恶意注销公司,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阿军可以直接起诉原股东个人。人社部门采纳律师意见,2024年10月(此前已完成工伤认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右膝关节活动度丧失超过60%、右下肢肌力Ⅳ级,评定为八级伤残。
赔偿计算:穿透公司面纱追溯恶意注销股东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涵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取内固定手术费、右膝关节康复理疗费。仲裁阶段公司已注销,仲裁委不予受理。律师以完整证据链证明:公司注销时间在工伤认定之后且股东明知赔偿责任存在、注销程序中未依法通知阿军申报债权、股东恶意逃避债务的主观意图清晰、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须承担连带责任。2025年5月(法院判决),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一次性支付赔偿三十五万元。阿军说:"公司悄悄注销了以为就能跑掉,律师说要告就告股东个人——最后股东自己掏了这笔钱。"
泽良(漳州)律师事务所全晟工伤团队咨询热线:400639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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