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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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这座商贸繁荣的城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但因对贷款政策理解偏差而涉嫌骗取贷款罪的情况时有发生。近日,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在广州地区成功办理一起涉嫌骗取贷款罪案件,当事人系贸易公司负责人,通过精准辩护最终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保护了其多年打拼的企业和员工的就业岗位。
本案当事人王某系广州某进出口贸易公司负责人,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出口业务。某年,因订单大幅增加,公司急需资金采购原材料,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为增加贷款获批概率,公司财务人员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财务报表中的部分数据进行了微调。后银行发现数据异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对王某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王某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一旦留下案底,其作为企业负责人的资格将受到影响,企业可能面临倒闭。
泽良刑事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专案开展辩护工作。律师深知,骗取贷款罪与正常的贷款申请行为之间存在本质区别,而保护民营经济也是当前司法政策的重要导向。首先多次会见王某,详细了解贷款申请的具体经过、财务数据调整的具体内容、王某的知情程度、贷款的实际用途等,发现王某对财务人员的微调行为并不知情,且贷款全部用于采购原材料,并未挪作他用;其次,全面梳理公司的财务报表、贷款合同、采购合同、银行流水等材料,证明贷款确实用于公司正常经营;再次,收集公司的纳税记录、出口业绩、员工名单等材料,证明公司系合法经营的实体,具有良好的还款能力和意愿。
在审查起诉阶段,泽良刑事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律师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论证:第一,王某主观上不具有骗取贷款的故意,其对财务人员的微调行为并不知情,且贷款全部用于公司正常经营,与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的贷款诈骗行为有本质区别;第二,贷款确实用于采购原材料,公司具有真实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并未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第三,王某在得知数据异常后,立即配合银行调查,并主动提供真实财务数据,具有坦白和补救情节;第四,王某系民营企业家,其公司为社会提供了数十个就业岗位,对其不起诉有利于保护民营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第五,王某系初犯,平时商业信誉良好,对其不起诉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经过泽良刑事律师与检察官的多次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案件系因财务管理不规范引发,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保护民营经济和促进社会和谐。王某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得以继续经营企业,对泽良刑事事业部的专业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这一案例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泽良刑事事业部在处理涉企刑事案件中的专业策略和对民营经济的保护意识。选择泽良刑事事业部,就是选择专业、责任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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