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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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这座省会城市,房地产交易活跃,房产中介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代收代付定金、房款的情况较为常见。近日,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律师在福州地区成功办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收了一笔购房定金,团队律师通过精准辩护在侦查阶段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
本案当事人黄某系福州某房产中介公司门店经理,某日接待了一位自称要购买豪宅的客户。该客户称因个人账户限额,请求黄某代收购房定金,待其账户解限后再行支付尾款。黄某出于促成交易、赚取佣金的职业本能,提供了公司账户代收该笔定金。数日后,公安机关告知黄某该笔定金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黄某刑事拘留。黄某深感冤枉,其系正常的房产中介业务行为,对定金来源毫不知情。
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在接受家属紧急委托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团队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成功辩护关键在于区分正常职业行为与犯罪行为。团队迅速开展以下工作:第一时间会见黄某,详细了解其代收定金的具体经过、对购房者身份的核实情况、代收行为的行业惯例等,发现黄某系按房产中介行业的正常流程操作,对购房者身份进行了基本核实,但未能识别出其与犯罪活动的关联;调取黄某所在公司的业务流程规范、过往交易记录、与购房者的沟通记录等材料,证明代收定金系房产中介行业的常见做法;收集黄某的从业资质、工作业绩、客户评价等材料,证明其系合法从业的房产中介人员。
在案件进入审查批捕阶段后,泽良刑事团队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团队律师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论证:第一,黄某主观上不具有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的故意,其系按房产中介行业的正常业务流程代收定金,对资金来源缺乏审查义务和认知能力;第二,黄某的代收行为符合房产中介行业的交易习惯,其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购房者身份进行了基本核实;第三,黄某在福州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家属愿意配合调查,不具有逃跑或串供的社会危险性;第四,黄某系初犯,平时表现良好,对其取保候审有利于查清案件全部事实,也有利于其继续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维持家庭生计。
经过泽良刑事团队律师与检察机关的多轮沟通,检察官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黄某的主观明知认定存在疑问,对其作出不予批捕决定,黄某成功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团队律师继续跟进案件,协助黄某配合调查,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奠定了基础。
这一案例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泽良刑事团队在处理职业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中的专业策略。团队依托厦门总部及福州、泉州、龙岩、漳州等多地分所,深度扎根福建本土司法环境,熟悉各地的行业惯例和司法实践,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的刑事辩护服务。选择泽良刑事团队,就是选择专业、责任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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