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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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泽良律所刑事事业部在厦门地区代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通过专业的刑事辩护策略和一体化的事业部协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展现了泽良律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和责任担当。
一、案情背景
当事人小陈系厦门某高校大三学生,因经济拮据于2025年3月经同学介绍,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及手机银行出借给他人使用,约定每张卡每日获取报酬200元。出借期间,两张银行卡累计流入资金80余万元,经查其中部分资金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25年4月初,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小陈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羁押于厦门市看守所。小陈父母均为普通工薪阶层,得知儿子被刑拘后焦急万分,经多方打听后,在刑事拘留第5天委托泽良刑事事业部介入辩护。
二、法律分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即达到入罪标准。本案中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支付结算金额80余万元,已远超入罪门槛。但泽良刑事事业部律师经初步研判认为,小陈作为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主观上是否具备"明知"情节存在较大辩护空间;同时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极小,获利微薄,且具有初犯、偶犯、在校学生等从宽情节,具备取保候审条件。
三、辩护策略
泽良刑事事业部接受委托后,立即启动一体化事业部辩护机制。第一,黄金救援期内多次会见小陈,详细了解其出借银行卡的前因后果,确认其并未参与上游犯罪的具体实施,对资金真实来源并不清楚;第二,迅速调取小陈的学籍证明、在校表现材料,证明其平时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第三,指导家属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第四,在审查批捕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小陈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低、羁押必要性不足,且其在校学生身份需要继续完成学业;第五,与承办检察官进行多轮面对面沟通,充分阐述辩护观点。
四、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泽良刑事事业部的辩护意见,认为小陈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于2025年4月下旬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小陈于被羁押第30天走出看守所,重返校园继续完成学业。后续在审查起诉阶段,泽良刑事事业部继续跟进,最终为小陈争取到相对不起诉决定,未留下犯罪记录。
五、客户反馈
小陈父母表示,孩子一时糊涂犯了错,全家都陷入了绝望,感谢泽良刑事事业部在最关键的时刻介入,不仅让孩子重获自由,更保住了他的前途。律师在整个过程中沟通非常及时,每次会见后都会详细告知我们案件进展和下一步计划,让我们在最焦虑的时候感到安心。
六、律师建议
在校学生切勿因小利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一旦涉及违法犯罪资金流转,极易构成帮信罪。若家人涉嫌此类犯罪被刑事拘留,务必在黄金救援37天内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及时会见、固定有利证据、争取不予批捕,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未来发展。
泽良律所刑事事业部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刑事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刑事案件困扰,请及时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把握黄金救援时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刑事辩护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刑事事业部专线:4006191869,专业刑事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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