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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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是决定赔偿金额的关键环节,但鉴定时机、鉴定机构的选择以及对方对鉴定结论的质疑,常常成为案件推进的难点。伤者往往因不了解鉴定程序,导致赔偿权益受损。本案中,漳州的李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多处骨折,在伤残鉴定环节遭遇重重阻碍,最终在泽良交通事故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突破鉴定时机争议,获赔六十余万元。
2023年5月,李某在漳州市某路口被一辆超速行驶的小轿车撞倒,导致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骨盆多处骨折,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住院治疗两个月,出院后仍需长期康复,无法正常工作。
李某原本以为,有责任认定书在手,赔偿事宜应该顺利。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对李某的伤残等级提出质疑,认为其伤情尚未稳定,鉴定时机不成熟,要求李某等待更长时间再进行鉴定。李某担心拖延会影响赔偿进度,又不知如何应对保险公司的拖延策略,陷入了焦虑。
在朋友推荐下,李某联系了泽良交通事故律师。律师团队在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伤残鉴定的时机选择。李某的伤情虽已基本稳定,但保险公司以“伤情未稳定”为由,拒绝认可鉴定结论,企图降低赔偿金额。
泽良交通事故律师迅速介入,首先指导李某收集了完整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及康复期间的复查报告,固定了伤情稳定的关键证据。其次,律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结合李某的骨折愈合情况,论证其已符合鉴定条件,并建议李某在权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后,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以鉴定结论不客观为由提出异议,提前准备了相关案例和法律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果然对鉴定结论提出质疑,认为李某的伤情仍有变化可能。泽良律师则指出,李某的骨折已临床愈合,功能恢复趋于稳定,符合鉴定时机要求,且鉴定机构具备合法资质,鉴定程序规范,结论应予以采信。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李某构成十级伤残,并支持了其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六十余万元。李某拿到判决后感慨:“如果不是泽良律师的坚持,我可能就被保险公司拖垮了,真的非常感谢他们。”
泽良交通事故律师提醒,交通事故伤者在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进行伤残鉴定,切勿因对方拖延而错失时机。如遇鉴定争议,应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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