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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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团体意外险的理赔纠纷中,保险公司以“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绝赔付,是常见的争议焦点。许多企业为员工投保了团体意外险,但员工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却以员工实际从事的职业与投保时申报的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这样的拒赔是否合理?被保险人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本案中,陕西省某企业的员工王某甲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多处骨折,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王某甲的职业类别与投保时申报不符为由,拒绝赔付。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通过深入分析保险合同条款和保险法相关规定,成功突破职业类别抗辩,最终助力王某甲获赔六十八万元保险金。
王某甲是陕西省某建筑企业的员工,从事外墙装饰工作。2023年5月,企业为包括王某甲在内的全体员工投保了团体意外险,保险金额为每人八十万元。投保时,企业将员工的职业类别统一申报为“建筑工人”,并缴纳了相应保费。
2023年9月,王某甲在施工现场进行外墙作业时,因脚手架扣件松动,不慎从约五米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王某甲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其腰椎爆裂性骨折、左腿多处骨折,住院治疗两个月,花费医疗费十余万元。经司法鉴定,王某甲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企业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了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在调查后,以“王某甲实际从事的职业为外墙装饰工,属于高空作业人员,与投保时申报的‘建筑工人’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绝赔付。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甲从事的高空作业风险较高,属于拒保职业,企业未如实告知,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甲及其家属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感到十分委屈。王某甲认为,自己一直在为这家企业工作,企业也一直为他缴纳保费,现在出了事,保险公司却找理由拒赔。他感到无助,不知道该找谁理论。后来,王某甲通过朋友介绍,联系了泽良保险拒赔律师。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保险公司能否以“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绝赔付。律师团队分析认为,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未尽到审慎核保义务,且其拒赔理由缺乏合同依据,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
关键突破点有三:其一,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并未对员工的职业类别进行实质性审查,仅要求企业自行申报,且未向企业明确说明不同职业类别对应的保费和保障范围,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以自身未尽审查义务为由拒赔。其二,王某甲从事的外墙装饰工作虽涉及高空作业,但并非其全部工作内容,且其工作环境与一般建筑工人并无本质区别,保险公司将“外墙装饰工”直接归为拒保职业,缺乏事实依据。其三,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仍收取保费或承担保险责任的,不得解除合同;本案中,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即应知悉企业员工的职业性质,却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其已认可。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律师指导企业收集了投保时的申报材料、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明王某甲确系企业员工,且企业投保时已如实申报。同时,律师还调取了王某甲的工作记录和现场照片,证明其工作内容并未超出“建筑工人”的合理范畴。此外,律师还查阅了同类案件的判例,为诉讼做好准备。
泽良律师预判,保险公司可能会以行业惯例或保险条款中的职业分类表作为抗辩依据,因此提前准备了反驳意见,强调保险条款中的职业分类表属于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尽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最终,泽良律师代理王某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其拒赔理由,认为王某甲的职业类别不符,属于免责情形。泽良律师则指出,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未履行审慎核保义务,且其拒赔理由不符合保险法关于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泽良律师的观点,认定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王某甲保险金六十八万元。
王某甲在收到判决后,感慨地说:“如果不是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们不仅专业,还非常耐心,让我重新相信了法律。”
如您或您的企业遇到类似保险拒赔问题,可拨打泽良律所咨询热线:0592-5973521,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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