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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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纠纷中,单位常以“操作失误”“自身过错”为由拒绝赔偿,这让许多受伤职工陷入维权困境。然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无过错责任原则正是工伤赔偿的基石。本案中,湖州某机械厂职工王某在操作冲压设备时右手被严重压伤,单位却以“违规操作”为由拒绝赔偿。泽良工伤律师介入后,精准突破单位“过错抗辩”,最终助力王某获赔五十八万元,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工伤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精神。
2023年6月,在湖州某机械制造厂工作的王某,像往常一样在车间操作冲压设备。然而,一次意外的操作失误,导致他的右手被机器卷入,瞬间血肉模糊。王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右手多处粉碎性骨折,神经严重受损。经过多次手术,王某的右手功能几乎完全丧失,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王某所在的公司却态度冷漠。公司负责人认为,王某在操作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属于“违规操作”,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停发了王某的工资。面对公司的推诿,王某感到无比绝望。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机械工,文化程度不高,不懂法律,更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朋友的推荐下,王某联系了泽良律所。
泽良工伤律师团队接手此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律师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单位能否以“操作失误”为由免除工伤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职工是否有过错,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就应认定为工伤。因此,单位以“操作失误”抗辩,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泽良律师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首先,律师指导王某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律师调取了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并申请了目击同事出庭作证,证明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且王某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受伤。此外,律师还委托专业机构对王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确认其构成七级伤残,为索赔提供了有力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单位依然坚持“操作失误”的抗辩,并试图将责任推给王某。泽良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明确指出: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且与工作相关,就应认定为工伤。同时,律师还指出,单位未对王某进行充分的安全培训,也未提供完善的防护措施,存在明显过错。最终,法院采纳了泽良律师的观点,认定王某所受伤害构成工伤,并判决单位支付王某各项赔偿共计五十八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激动得热泪盈眶。他说:“如果不是泽良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不仅帮我拿到了赔偿,更让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泽良全晟工伤团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不要被单位的“过错”说辞吓倒,要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泽良律所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热线电话:0592-597352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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