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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机械厂工人签私了协议获赔2万案:泽良工伤律师突破协议效力难题,助力获赔二十八万余元

2026-08-19      286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常常以“私了”方式快速了结纠纷,让受伤职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签署赔偿协议。然而,此类协议是否当然有效?职工能否在签署后又主张撤销?这成为困扰许多工伤职工的现实难题。


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显失公平的私了协议依法可以撤销。在浙江湖州,一名机械厂工人王某在事故后被迫签署了远低于法定标准的赔偿协议,泽良工伤律师介入后,成功突破协议效力障碍,最终助力其获赔二十八万余元。


王某是湖州一家机械制造企业的操作工,已在厂里工作三年多。2023年4月的一天下午,王某在车间操作冲压设备时,左手不慎被卷入机器,造成左手多处骨折、肌腱断裂。事故发生后,王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先后经历两次手术,住院治疗近两个月。


出院后,企业负责人找到王某,表示愿意“一次性了结”,称公司已尽到人道主义义务,希望王某尽快签字拿钱。王某当时因伤无法工作,家里又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医疗费已花去数万元,经济压力巨大。在企业的反复催促下,王某于2023年7月与企业签订了一份《工伤赔偿协议书》,约定企业一次性支付王某赔偿款2万元,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签完协议后,王某总觉得不对劲。他听工友说,像他这种情况,法定赔偿远不止2万元。王某试图与企业再次沟通,但企业以协议已签为由拒绝协商。王某感到无比委屈和迷茫,自己受了这么重的伤,却只拿到2万元,连医疗费都不够。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的家属在网络上了解到泽良律所在工伤维权领域的专业经验,便拨打了咨询电话。泽良工伤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初步判断王某构成工伤九级伤残,法定赔偿总额应在三十万元左右,而2万元的私了协议明显显失公平,存在撤销的可能。王某决定委托泽良工伤律师代理维权。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与企业签订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效,能否被撤销?


泽良工伤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全面分析,确定了三个关键突破点:


第一,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王某构成工伤九级伤残,依法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等多项待遇,合计约三十万元。而协议仅约定赔偿2万元,不足法定标准的十分之一,明显显失公平。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第二,协议签订时王某处于危困状态。王某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中断,医疗费用压力巨大,经济上完全处于弱势地位。企业利用这一时机,以“一次性了结”为诱饵,诱导王某签署协议,属于利用对方危困状态。


第三,企业未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后,企业并未在法定期限内为王某申请工伤认定,也未告知王某有权自行申请,导致王某对自身权益缺乏基本认知。企业在协议签订过程中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进一步佐证了协议的可撤销性。


在证据策略方面,泽良工伤律师指导王某系统收集了以下证据:一是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二是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治疗记录;三是事故现场照片、工友证人证言等事故经过证明;四是与企业签订协议的全过程沟通记录。同时,律师还调取了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确认企业主体资格。


在诉讼预判方面,律师预判企业可能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王某自愿签字”等理由抗辩,因此提前准备了相关司法案例和法律规定,论证协议因显失公平而应被撤销的裁判规则。


最终,泽良工伤律师代理王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私了协议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仲裁阶段,企业果然以协议已签为由进行抗辩。律师当庭指出,协议赔偿金额与法定标准相差悬殊,且签订时王某处于危困状态,依法应予撤销。仲裁庭经审理后,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裁决撤销双方签订的私了协议,并裁决企业支付王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二十八万余元。


企业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私了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明显低于法定标准,王某在签订协议时处于危困状态且缺乏判断能力,协议显失公平,依法应予撤销。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企业的诉讼请求,确认企业应向王某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二十八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企业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王某激动地说:“如果不是泽良工伤律师帮我,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签了那份协议后,我以为自己只能认命了,是他们让我重新相信了法律。”


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工伤私了协议问题,请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泽良全晟工伤团队专注于工伤法律纠纷的全流程解决,已成功处理超10,000起工伤维权案件,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伤残等级预估服务。咨询热线:0592-597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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