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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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团体意外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常以“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绝赔付,这已成为高空作业等高风险行业劳动者理赔的最大障碍。许多劳动者在投保时并未被明确告知职业类别分类,事故发生后却被告知“不属于承保范围”,维权之路步履维艰。然而,法律保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险免责条款的适用并非毫无限制。本案中,惠州市某建筑公司工人王某某在施工中不幸高空坠落身亡,保险公司以“职业类别不符”拒赔,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成功突破该抗辩,助力家属获赔八十五万元保险金。
王某某是惠州市某建筑公司的一名架子工,2024年3月,公司为其投保了团体意外险,保额为一百万元。2024年5月,王某某在工地搭建脚手架时,因安全绳断裂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某的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拒赔。保险公司称,王某某从事的架子工属于高风险职业,而投保时申报的职业类别为“普通建筑工人”,二者不符,因此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王某某的家属感到无比愤怒与无助。他们不明白,公司为王某某投保了意外险,为何在意外发生时却得不到赔偿。王某某的妻子李某哽咽着说:“人没了,保险也不赔,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在朋友的推荐下,李某联系了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希望借助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保险公司能否以“职业类别不符”为由拒绝赔付?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三个关键突破点。
第一,保险公司未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投保时,保险公司仅向投保单位提供了职业类别表,但未就职业类别的具体含义、风险等级及拒赔后果作出明确说明,更未要求投保单位确认王某某的职业类别。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当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和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二,王某某所从事的架子工工作,并未超出“建筑工人”的职业范畴。保险公司将“架子工”认定为高风险职业,但投保时申报的“普通建筑工人”并未明确排除架子工,且王某某的工作属于建筑工地常规作业,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保险公司拒赔所依据的职业类别分类,属于其内部格式条款,未在投保时向投保人充分展示,且该分类标准并非国家统一标准,其合理性存疑。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律师指导家属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现场目击证人证言、安全绳断裂的物证照片等,并申请了法医鉴定,确认王某某死亡原因系高空坠落致颅脑损伤。同时,律师调取了投保时的全部投保文件,发现保险公司未留存任何关于职业类别告知的签字确认记录。
诉讼预判方面,泽良律师预判保险公司会强调职业类别不符系行业惯例,且投保单位有义务如实告知。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多份类似案例的判决书,并邀请保险公估专家出庭,对职业分类的合理性进行质证。
最终,泽良律师代理家属向惠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拒赔理由,认为王某某的职业类别与投保申报不符,属于“高风险职业”,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泽良律师则指出,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且职业类别分类不合理,拒赔理由不能成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就职业类别免责条款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且王某某的工作内容未明显超出投保单位经营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王某某家属保险金八十五万元。王某某的妻子李某在收到判决书后,含泪对泽良律师说:“如果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谢谢你们让我相信法律。”
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攻全国保险拒赔案件,团队协作人数360+,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模式,为全国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遭遇保险拒赔,可拨打咨询热线0592-5973521,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将竭诚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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