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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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案件中,最核心也最棘手的争议,往往不是伤情本身,而是劳动关系的认定。许多劳动者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不规范的情况下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便以此为由否认劳动关系,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这不仅让伤者无法获得应有的治疗与生活保障,更使其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本案中,漳州某机械加工厂的工人陈某甲,在操作传送带时手臂被卷入,导致六级工伤伤残。面对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拒绝赔偿的困境,泽良工伤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策略和细致的证据工作,成功突破劳动关系认定难题,最终为陈某甲争取到四十二万余元的工伤赔偿款。
陈某甲是漳州本地人,2023年3月经人介绍进入漳州某机械加工厂从事设备操作工作。入职时,工厂未与陈某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无银行转账记录。2023年11月的一天上午,陈某甲在清理传送带上的杂物时,左手不慎被卷入传送带,导致左前臂严重受伤。工厂负责人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左前臂多发骨折伴血管神经损伤,虽经全力抢救,但陈某甲的左手功能仍受到严重影响。
事故发生后,陈某甲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十余万元。工厂在支付了前期部分医疗费后,便不再承担任何费用。陈某甲多次与工厂协商赔偿事宜,工厂却以陈某甲系临时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陈某甲及其家属四处奔走,却始终无法获得合理赔偿,身心俱疲。
陈某甲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打了咨询电话。泽良工伤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迅速分析了案件的关键点。陈某甲虽与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缺乏书面合同和工资流水,劳动关系认定存在较大风险。泽良律师决定从固定劳动关系证据入手,为后续工伤认定和赔偿奠定基础。
在证据收集阶段,泽良律师指导陈某甲及其家属收集了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作现场照片等材料,并协助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调取了工厂的用工记录。同时,律师还注意到陈某甲在受伤前曾多次通过微信向工厂负责人汇报工作,这些聊天记录成为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辅助证据。
在劳动关系确认阶段,泽良律师代理陈某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工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厂在仲裁中辩称,陈某甲系临时雇用的劳务人员,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泽良律师提交了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据,并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指出陈某甲接受工厂管理、从事工厂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仲裁委采纳了泽良律师的意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后,泽良律师随即协助陈某甲申请工伤认定。工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试图推翻工伤认定决定。泽良律师代理陈某甲参与诉讼,向法院提交了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目击者证言等证据,有力证明了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系因工作原因受伤。法院最终驳回了工厂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
此后,陈某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泽良律师根据鉴定结果,核算了陈某甲应得的各项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等,合计四十二万余元。在协商无果后,泽良律师代理陈某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工厂支付上述全部款项。
仲裁庭上,工厂仍试图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进行抗辩,但泽良律师提交了仲裁委此前作出的劳动关系确认裁决书和法院生效判决,有力地回应了工厂的主张。仲裁委最终支持了陈某甲的全部仲裁请求,裁决工厂支付四十二万余元工伤赔偿款。
拿到仲裁裁决书的那一刻,陈某甲激动地说:“如果不是泽良律师,我可能连工伤认定都做不了,更别说拿到赔偿了。感谢泽良律师,让我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泽良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劳动者,工作中如不幸发生事故,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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