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泽良(杭州)律师事务所全晟工伤团队宁波分部
当事人王某,在宁波余姚某装修工地从事水电安装作业。项目由总包单位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施工期间王某踩空摔伤,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事故后包工头垫付部分住院医疗费,随后反复劝说王某:“走工伤程序耗时很久,不如一次性了结。”
王某当时还未做劳动能力鉴定,不清楚伤残等级以及法定赔偿标准,在伤情未稳定的情况下,和包工头、总包公司签署了一次性赔偿协议,约定再支付 3.5 万元,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
后续康复期间,王某腰部持续疼痛,复查发现伤情恢复不理想,二次手术费用预估很高。王某咨询后才得知,按他的伤情,法定工伤待遇远高于 3.5 万元。但对方拿出双方签字的协议,拒绝再承担任何赔偿。王某多方咨询后,委托泽良(杭州)律师事务所全晟工伤团队宁波分部。
办案思路
承办律师仔细研判这份一次性私了协议,梳理两大维权路径:
- 路径一:起诉包工头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但包工头经济能力弱,存在执行回款难的风险;
- 路径二:依据建筑工程违法分包法律规定,由总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同时主张该私了协议显失公平。签约时未做伤残鉴定,当事人对损害后果缺乏预判,赔偿金额和法定标准差距巨大,协议不能完全免除企业工伤赔付责任。
律师选择优先走工伤认定主线,同步保留民事起诉备选方案。
证据搜集与案件推进
当事人手上缺少分包合同,证据薄弱。承办律师多次与包工头沟通,释明建筑工伤相关法律风险,说服包工头提交分包协议。同时收集工友证言、工地进出记录、微信工作聊天记录、医疗病历材料,整理全套证据提交人社局。
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王某构成
九级伤残。
进入仲裁阶段,总包公司答辩,主张双方已经签署一次性了结协议,案件应当终结。律师重点答辩:协议签署时,王某尚未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对伤残后果、法定赔偿标准不知情;协议金额远低于九级工伤法定待遇,属于显失公平,不能作为免除企业工伤责任的依据。
仲裁庭组织多轮调解,律师逐项核算全部工伤待遇项目。最终双方达成调解,除去已经支付款项,总包公司另行支付王某工伤赔偿合计12.6 万元。款项按期全部支付到位。当事人拿到赔偿款用于二次手术和康复治疗。案件办结后,当事人向全晟工伤宁波分部赠送锦旗。
团队简介
泽良(杭州)律师事务所全晟工伤团队宁波分部,专注工伤、工亡、新业态职业伤害、劳动争议案件,业务覆盖海曙、鄞州、江北、镇海、北仑、余姚、慈溪、奉化等宁波全域。擅长处理建筑违法分包工伤、低价私了协议撤销、工伤认定受阻、伤残鉴定异议、工伤行政复议 / 诉讼等疑难案件。主办律师一对一跟进,疑难案件集体研讨,支持线上咨询,律师可赴宁波各区县人社局、仲裁委、法院立案开庭。
免责声明:本案为团队经办案例改编,仅作普法宣传,不构成委托推荐。每个工伤案件案情不同,维权结果存在个体差异,遭遇工伤纠纷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