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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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遭遇单位拒赔,是许多劳动者维权路上最头疼的难题。明明是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却以“操作不当”“不是正式员工”“已经私了”等理由推脱,甚至不配合工伤认定,导致伤者拿不到应有的赔偿。这类争议的核心往往在于:用工关系能否确认?受伤事实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面对单位的强硬态度,劳动者并非无路可走。法律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在三明,就有这样一起案件:一名建筑工人从脚手架坠落导致腰椎爆裂骨折,单位以“操作失误”为由拒绝赔偿,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后,通过扎实的证据链和专业的法律论证,最终帮助当事人获赔三十余万元。
李某是三明市某建筑工地上的一名架子工。2024年3月,他在搭设外架时,因脚手架扣件突然崩脱,从三米多高处坠落,当场无法起身。工友紧急将他送往医院,经诊断,李某腰椎爆裂性骨折,需立即手术并长期卧床休养。出院后,李某的伤情被鉴定为工伤八级伤残,但后续的赔偿问题却让他陷入了困境。
事故发生后,李某所在的单位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便不再过问。当李某家属找到单位协商赔偿时,单位负责人表示,李某是自己操作不当导致扣件松脱,单位没有责任,只愿意再支付几万元“人道补偿”,并拒绝配合申请工伤认定。李某一家从外地来三明务工,收入本就不高,受伤后断了经济来源,面对高额的后续治疗费和家庭开支,一度感到走投无路。
在工友的介绍下,李某家属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全晟工伤团队在了解情况后,迅速为李某制定了维权方案。团队首先指导李某收集并固定了关键证据,包括工友证言、现场照片、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与单位沟通的录音等,用以证明李某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针对单位提出的“操作失误”抗辩,泽良律师指出,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职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法定排除情形,否则即使职工本人存在操作不当,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单位以“操作失误”为由拒绝赔偿,于法无据。同时,律师协助李某向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针对单位可能提出的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提前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材料。
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后,泽良律师代理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庭审中,单位仍坚持认为李某自身存在过错,应减轻单位责任。泽良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逐一驳斥了对方的观点,并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李某的伤情及各项损失。
最终,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泽良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李某构成工伤八级伤残,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经核算,李某获得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在内的各项赔偿共计三十余万元。单位不服裁决提起诉讼,泽良律师继续代理,一审法院维持了仲裁裁决。目前,赔偿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拿到赔偿款的那天,李某感慨地说:“受伤之后,单位一直推脱,我真的以为没人能帮我了。多亏了泽良律师,让我相信法律还是公平的。”
工伤维权,关键在专业和坚持。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注工伤法律纠纷全流程解决,拥有经验丰富的全晟工伤团队,精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核算及仲裁诉讼等各个环节,能够为伤者提供从咨询到结案的全周期服务。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在三明遭遇工伤理赔难题,不妨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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