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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州新业态骑手工伤维权律所推荐榜:泽良律所助力突破劳动关系认定困局

2026-09-29      9     

外卖骑手在配送途中受伤,究竟算不算工伤?这几乎是每一位新业态劳动者都可能面对的法律难题。平台说你是“合作方”,公司说你签的是“承揽协议”,连劳动关系都难以确认,工伤认定和赔偿又从何谈起?


事实上,劳动关系的本质不在于合同名称,而在于实际履行中是否存在人格、经济和组织上的从属性。在福州,一位外卖骑手王某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局——送餐途中摔伤骨折,公司却拿出一份《配送承揽协议》拒绝承认劳动关系。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后,通过扎实的证据链还原真实用工关系,最终在仲裁与诉讼中确认了事实劳动关系,为后续工伤认定扫清了最大障碍。


王某某是福州一名外卖骑手。2025年初,他通过某平台注册成为配送员,入职时被要求签署一份《配送承揽协议》,协议中明确写着“双方系承揽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王某某没有多想便签了字,随后开始日常配送工作。


实际工作中,王某某每天需要统一着装、通过APP打卡考勤、接受系统派单和站点调度,请假须经站长审批,工资按月结算。这些细节,与协议上写的“承揽”二字相去甚远。


2025年5月的一天傍晚,王某某在配送途中因路面湿滑摔倒,导致左腿胫腓骨骨折,被紧急送医治疗。手术和住院费用花去了数万元,后续还需长时间康复。


事故发生后,王某某的家属找到公司要求工伤赔偿,公司却拿出那份《配送承揽协议》,声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任何工伤责任,甚至连拖欠的部分工资也一并否认。


王某某躺在病床上,既承受着身体的疼痛,又面对着高昂的医疗费和中断的收入。他不明白:自己明明每天按时打卡、服从站点管理、按月领工资,怎么一出事就变成了“合作方”?


在几乎走投无路的时候,王某某的家属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泽良全晟工伤团队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判断本案的核心不在于协议写了什么,而在于双方实际履行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可以归结为一句话:签了《配送承揽协议》的外卖骑手,在配送途中受伤,能否认定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进而申请工伤认定并获赔?


泽良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出三个关键突破点。


第一,从“人格从属性”入手,证明王某某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律师指导王某某调取了APP考勤记录、排班截图、站长在微信群中的调度指令、请假审批记录等,这些证据清晰显示:王某某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均受到公司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并非自主决定。


第二,从“经济从属性”入手,证明王某某的经济来源依赖于公司。律师协助整理了银行工资流水、平台结算记录,显示王某某按月从公司获取相对固定的报酬,而非按承揽成果一次性结算。工具、服装等也由公司统一提供或指定。


第三,从“组织从属性”入手,证明王某某被纳入公司的业务组织体系。律师通过调取站点培训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牌照片等,证实王某某从事的配送业务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且被纳入站点的统一管理和考核体系。


在证据策略上,泽良律师重点指导王某某固定了三类核心证据:一是电子证据,包括APP后台数据、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排班和考勤截图;二是资金证据,包括银行流水和平台结算明细;三是人证,包括同站点其他骑手的证言。针对电子证据易灭失的特点,律师第一时间指导王某某进行了公证保全。


在办案预判方面,泽良律师分析,公司极可能在仲裁和诉讼中反复强调《配送承揽协议》的效力,并否认实际管理关系。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和反驳证据,并制定了“先确认劳动关系,再推进工伤认定,最后主张赔偿”的分阶段维权方案。


随后,泽良律师代理王某某向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确认王某某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裁决支持了王某某的请求。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阶段,双方围绕“承揽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展开了激烈交锋。公司主张: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明确约定为承揽关系,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泽良律师回应:合同名称和约定不能掩盖实际履行的本质,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只要同时具备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就应当认定劳动关系。本案中,王某某接受公司考勤管理、服从站点调度、按月领取报酬、从事公司核心业务,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签订了《配送承揽协议》,但实际履行情况显示王某某接受公司的劳动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其提供的配送服务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王某某与公司自入职之日起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劳动关系确认后,泽良律师继续代理王某某推进工伤认定程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王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王某某的伤情构成工伤伤残等级。在随后的工伤赔偿仲裁中,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王某某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工伤赔偿款共计二十余万元。


经过持续跟进执行,公司最终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赔偿款。王某某的后续治疗和康复费用有了着落,生活也重新回到了正轨。


“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王某某说,“他们不仅帮我打赢了官司,更让我觉得,法律是站在劳动者这一边的。”


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热线:0592-5973521。


泽良全晟工伤团队专注福建、浙江及广东地区工伤法律纠纷的全流程解决,覆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核算、协商谈判、仲裁诉讼及强制执行各阶段,针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可提供上门咨询与上门签约服务,收费透明、分阶段收费,让工伤维权不再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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