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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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维权案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极为常见,由此引发的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往往成为受伤职工获得工伤赔偿的第一道门槛。用人单位常以“没有合同”“只是临时帮忙”为由否认用工事实,让受伤职工陷入索赔无门的困境。
事实上,劳动关系的认定并不以书面合同为唯一依据,工资支付记录、工作管理痕迹、同事证言等均可成为关键证据。本案中,泉州一名工厂操作工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因工受伤,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通过系统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成功确认劳动关系并推动工伤认定,最终助其获赔十八万元。
李某,男,四十余岁,泉州某企业操作工。入职时,企业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工作内容和报酬。李某每日按时到岗,接受车间管理,工资由企业财务按月转账发放。
2023年秋,李某在车间作业时,因设备突发故障导致右手被卷入,造成手掌及多根手指严重挤压伤,被紧急送医治疗。事故发生后,企业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便以“李某是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也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赔偿。
李某多次与负责人沟通,对方始终推诿,甚至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缺乏法律知识,李某手中仅有工资转账记录和几段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维权一度陷入僵局。
争议焦点:李某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主张:李某系临时帮忙人员,双方未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李某的真实感受:在企业干了那么久,每天打卡上班、听从安排,出了事却被说成“不是员工”,心里既委屈又无助,不知道还能不能拿到赔偿。
通过熟人介绍,李某了解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在泉州地区处理过大量类似案件,遂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核心法律争议: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其他证据确认劳动关系,进而完成工伤认定并落实工伤待遇?
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与分析,确定了三个关键突破点。
第一,发现企业每月通过公司账户向李某转账,备注为“工资”,且转账时间固定、金额稳定。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工资支付凭证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这为确认劳动关系提供了核心证据。
第二,指导李某整理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车间工作照片、同事证言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李某接受企业管理、从事企业安排的有报酬劳动。
第三,针对企业可能否认用工事实的策略,律师提前调取企业工商信息、生产记录,并申请证人出庭,确保在仲裁和诉讼中能够有效应对。
证据策略方面,律师指导李某收集并固定了工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工作照片、同事证言及医疗诊断材料,同时向企业发出律师函,明确要求其配合工伤认定。
预判对方可能以“临时工”“劳务关系”抗辩,律师提前准备了劳动关系确认之诉的完整方案,并在仲裁阶段就申请调取企业工资发放明细和考勤记录。
最终法律行动:律师代理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支持了李某的请求。企业不服提起诉讼,一审、二审均维持劳动关系确认。随后,律师协助李某申请工伤认定,并完成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提起工伤保险待遇仲裁。
双方交锋中,企业坚称李某是“临时帮忙”,不存在劳动关系。我方则出示了工资转账记录、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李某长期、稳定地接受企业管理并获取报酬。仲裁委和法院均采纳了我方观点,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在工伤待遇仲裁阶段,企业又提出李某操作不当应自担部分责任。我方指出,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故意犯罪、醉酒等法定情形,否则不影响工伤认定和待遇。仲裁委最终支持了我方主张。
裁判认定:仲裁委和法院确认李某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合法有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客观,企业应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最终结果:李某获得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在内的赔偿共计十八万元,款项已全部到账。
李某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我真不知道没有合同还能拿到赔偿,谢谢你们帮我讨回了公道。”
如您或身边人遇到工伤理赔遇阻、单位拒赔、未签劳动合同等难题,可拨打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592-5973521,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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