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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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理赔中,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是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类型之一。投保人往往在投保时并未意识到某些体检异常或就诊记录属于必须告知的事项,而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调取医疗记录,主张投保人隐瞒病史、影响承保决定,进而拒绝赔付。这类争议的核心在于:投保人是否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以及保险公司是否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与此同时,法律也设置了不可抗辩条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这一规则为许多被拒赔的当事人提供了关键的法律保护。本文讲述的,正是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在深圳代理的一起寿险拒赔案件,通过精准把握不可抗辩条款与健康告知边界,帮助当事人王某某成功获赔八十万元保险金。
王某某,男,四十余岁,广东深圳人,从事物流运输工作,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2020年初,王某某通过保险代理人推荐,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八十万元,受益人为其配偶李某。投保时,代理人仅简单询问了是否有重大疾病史,王某某口头回答“没有”,代理人便代为勾选了健康告知问卷中的全部“否”选项,王某某本人并未逐项核对问卷内容。
2023年秋季,王某某因突发急性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不幸身故。李某在料理完后事后,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调取了王某某的医保就诊记录,发现其在2018年曾因“高脂血症”门诊就诊,2021年还有一次“脂肪肝”的体检异常记录。保险公司据此认定,王某某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上述病史,构成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决定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仅同意退还已交保费。
李某接到拒赔通知后,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反复解释丈夫投保时并未隐瞒病情,那些就诊记录只是常规体检,根本算不上重大疾病,但保险公司坚持拒赔。李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家中失去了顶梁柱,两个孩子的学费、老人的赡养费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而保险公司的态度却如此强硬,她一度想放弃。后来,经朋友介绍,李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委托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投保时未告知高脂血症和脂肪肝的就诊记录,是否构成《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是否有权据此解除合同并拒赔?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了全部证据材料,并制定了三步突破策略。
第一,抓住不可抗辩条款这一关键突破口。保单成立于2020年1月,王某某身故于2023年秋季,合同成立已超过二年。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即便投保时存在告知瑕疵,保险公司也已丧失合同解除权,必须承担赔付责任。这是本案最坚实的法律基础。
第二,深入分析健康告知的边界。律师指出,高脂血症和脂肪肝属于常见的代谢指标异常,并非重大疾病,通常不会直接影响寿险的承保决定。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若其知晓上述情况就会拒绝承保或提高保费。同时,投保时代理人仅口头简单询问,未逐项说明问卷内容,且代勾选“否”选项,投保人本人并未确认,这属于保险公司自身销售流程的瑕疵,不能将不利后果完全归咎于投保人。
第三,补强证据链。律师指导李某收集了王某某历年的体检报告,证明其高脂血症和脂肪肝并未发展为严重疾病,也未因此住院治疗,身体状况一直良好;同时调取了投保时的电话回访录音,证明王某某在回访中未被告知需补充告知任何事项。这些证据有力地削弱了保险公司关于“未如实告知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主张。
在诉讼预判方面,律师分析保险公司可能以“投保人故意隐瞒”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可能申请调取更多就诊记录。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不可抗辩条款的判例检索报告,以及保险法司法解释中关于“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确保在庭审中能够迅速回应对方主张。
最终,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李某向深圳某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身故保险金八十万元。
庭审中,保险公司主张王某某在投保时未告知高脂血症和脂肪肝病史,属于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足以影响其承保决定,故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泽良律师回应指出:第一,合同成立已逾二年,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保险公司的解除权已经消灭;第二,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上述病史与承保决定之间的因果关系,且投保时代理人存在代填问卷的过错;第三,王某某的身故系急性心肌梗死所致,与未告知的高脂血症之间并无直接关联,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本案保险合同成立于2020年1月,至王某某身故时已超过二年,保险公司依法不得解除合同。同时,保险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某某的高脂血症和脂肪肝病史足以影响其承保决定,且投保过程中代理人存在代填健康问卷的情形,保险公司自身亦存在过错。最终,法院采纳了泽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身故保险金八十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红了眼眶。她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撑下去。这笔钱不仅是我丈夫留给孩子的保障,也让我重新相信,法律是会给普通人一个说法的。”
泽良律师事务所是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的精品律所,协作团队人数360+,凭借专业实力多次荣登CCTV《法律讲堂》分析讲解保险拒赔案件,同时获得全国多家官媒报道认可。律所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累计办理保险纠纷胜案15000余件。如您遇到寿险、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等保险拒赔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0592-5973521,泽良律师事务所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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