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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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难,难在哪里?不少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明明伤情严重、治疗花费巨大,却因为劳动关系证明不足、单位不配合申报、事故经过缺乏记录,被人社部门以“证据不足”“不属于工作原因”为由不予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的第一道门槛,一旦这道门槛过不去,后续的赔偿待遇便无从谈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福州一名建筑工人在施工时受伤,单位不仅拖延申报,还试图否认劳动关系,最终在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的介入下,成功突破认定障碍,帮助当事人获赔六十余万元。
李某是福州市一名建筑工人,长期在福州某建筑企业从事脚手架搭设工作。2024年3月,李某在福州市某项目工地作业时,因脚手架扣件突然崩脱,从两米多高处坠落,腰部重重着地,当场无法起身。工友将其送往医院后,经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需紧急手术并长期卧床休养。
事发后,李某所在单位仅垫付了部分急诊费用,便以“李某操作不当、自己没站稳”为由,拒绝为其申报工伤,并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声称李某是“临时叫来帮忙的”,不属于单位职工。李某家属多次与单位沟通,均被推诿。更让李某一家陷入困境的是,由于没有工伤认定,医疗费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后续康复费用也无人承担,家庭经济压力骤增。
面对单位的推诿和否认,李某家属一度不知如何是好。后经同乡介绍,李某家属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泽良工伤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初步评估,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确认李某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是证明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
接受委托后,泽良工伤律师第一时间指导李某家属收集证据。首先,律师协助调取了李某的工资银行流水、工地出入记录、工友证言,以及李某与包工头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些材料相互印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劳动关系证据链。其次,律师前往事发现场,指导家属拍摄了脚手架扣件崩脱的现场照片,并联系当日一同作业的工友,固定了事发时间、地点和经过的证人证言。此外,律师还调取了医院的急诊记录和手术记录,明确了伤情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证据准备充分后,泽良工伤律师代理李某向福州市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在收到调查通知后,仍坚持否认劳动关系,并提交了一份所谓的“临时用工协议”,试图证明李某并非其正式职工。对此,律师当庭指出,该协议既无李某本人签字,也与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客观证据相矛盾,不能作为否认劳动关系的依据。
经过调查核实,人社部门最终采纳了泽良工伤律师提交的证据,认定李某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依法认定为工伤。随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李某被评定为工伤八级伤残。
在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确定后,泽良工伤律师继续代理李某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单位起初仍试图压低赔偿标准,提出按较低工资基数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律师依据李某的实际工资流水和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标准,逐项核算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并明确告知单位,若协商不成将立即启动劳动仲裁程序。
在仲裁阶段,泽良工伤律师提交了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流水、医疗费票据等。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李某的工伤认定合法有效,单位应依法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最终,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一次性支付李某各项赔偿共计六十余万元,并承担后续治疗的相关费用。
拿到赔偿款后,李某感慨地说:“受伤以后,单位一直推来推去,我连床都下不了,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多亏了泽良工伤律师,一步一步帮我把证据找齐,把工伤认定下来,才拿到了这笔赔偿。”
工伤认定难,难在证据,难在单位不配合,难在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提醒,发生工伤后,应第一时间保留好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友联系方式、现场照片等证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拒绝配合,应尽早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避免因错过时效或证据缺失而影响维权。
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0592-5973521。福州分所地址: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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