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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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一方在起诉前悄悄转移存款、变卖车辆,另一方往往直到对簿公堂才发现账户已空。这类财产转移行为能否被法院认定?被转移的财产还能不能追回来?这是许多面临婚姻破裂的当事人最焦虑的问题。
在龙岩,王某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她与丈夫李某结婚十余年,共同经营家庭,却在感情破裂后发现李某已将大额存款转至其亲属名下。王某某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后,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策略与法律论证,成功突破李某“正常经济往来”的抗辩,最终法院认定转移财产行为成立,判决王某某获得相应房产份额及补偿款。
王某某,龙岩市某公司职员,与李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共同购置了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的一套房产,登记在李某名下,另有存款若干。2023年初,双方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感情逐渐恶化。2023年6月,王某某偶然发现李某多次向案外人张某甲转账,累计金额达六十余万元,且李某将家庭共有的一辆轿车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案外人。王某某质问李某,李某称这些钱是“还生意上的欠款”,卖车是为了“资金周转”。
2023年8月,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房产归其所有,仅同意给予王某某少量补偿。王某某感到既委屈又无助:自己为家庭付出多年,如今连应得的财产份额都要被剥夺。经朋友介绍,她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李某在离婚诉讼前频繁向案外人转账及低价出售车辆的行为,是否构成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某能否据此主张多分财产?
李某主张,转账系偿还生意欠款,卖车是正常交易,均属于合理经济往来,不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王某某则认为,李某从未提及所谓欠款,转账对象均为其亲属,且卖车价格明显不合理,分明是在为离婚做准备。
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了案件的时间线与资金流向,发现三个关键突破口。
第一,转账时间节点异常。李某的大额转账集中发生在双方感情恶化后至起诉前,且收款人张某甲为李某的表弟,与李某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律师认为,转账时间与感情恶化时间高度吻合,足以引起合理怀疑。
第二,卖车价格明显偏离市场。律师调取了同款车辆在相近时间段的二手车交易均价,发现李某出售价格仅为市场价的六成左右,且交易对象为李某的同事。这一事实进一步印证了转移财产的故意。
第三,李某对转账用途的陈述前后矛盾。在庭审中,李某先称转账用于偿还生意欠款,却无法提供借条、转账凭证等任何证据;后又改称是家庭日常开支,但金额与频次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所需。律师抓住这一矛盾,向法庭指出李某陈述不可信。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王某某收集了以下材料:一是银行流水,完整呈现李某转账的时间、金额、对象;二是车辆登记信息及二手车交易平台的价格截图,证明卖车价格不合理;三是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曾向王某某承认“钱已经处理好了”,间接证明其转移财产的主观意图。同时,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张某甲的银行账户信息,发现张某甲在收到转账后不久即将款项转回李某的另一账户,形成资金回流闭环。
诉讼中,李某的代理人提出,转账系家庭内部经济往来,不构成转移财产。律师回应:资金回流闭环恰恰证明转账并非真实交易,而是为了制造“已还款”的假象,属于典型的转移财产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离婚诉讼前短时间内向亲属大额转账,且无法合理解释用途,结合资金回流事实,认定其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最终,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房产归李某所有,但李某需向王某某支付房产份额补偿款及被转移存款的相应补偿,合计金额七十余万元。王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如果不是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的律师帮我一点点查清楚那些转账,我可能真的什么都拿不到。”王某某在拿到判决书后感慨道。
婚姻家事案件往往牵涉情感与财产的双重纠葛,选择专业律师介入,不仅是为了争取财产份额,更是为了在混乱中找回公平与秩序。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以专业分工与标准化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从证据固定到庭审对抗的全流程支持。
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
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0592-5973521,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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