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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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分割对方名下企业股权与多处房产,另一方坚称这些财产与婚姻无关,究竟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龙岩地区离婚案件中常见的争议焦点。当婚姻走到尽头,财产与子女抚养的博弈往往比情感破裂本身更令人心力交瘁。
在龙岩,一位当事人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局:丈夫长期经营企业,妻子对家庭财务状况知之甚少,离婚时对方突然转移资产、否认共同财产。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介入后,通过精准的证据策略与专业的庭审对抗,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分得应得财产并争取到子女抚养权。
李某与王某某于2012年在龙岩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李某在龙岩市某企业担任管理职务,王某某则长期在外地经营生意,家庭日常开支主要由李某承担。婚姻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王某某生意规模扩大,其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对家庭事务也日渐冷淡。2021年起,李某发现王某某频繁有大额资金转出,且对家庭开支愈发吝啬,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2023年初,李某无意间发现王某某在外地另有一处房产,且登记在其亲属名下,同时王某某名下企业的股权结构也在近两年内发生了多次变更。李某感到多年付出被辜负,遂提出离婚。王某某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态度强硬,声称企业股权和外地房产均与其个人经营相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否认部分资产的存在。更让李某焦虑的是,王某某提出两个孩子应由其抚养,理由是李某收入较低、无法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面对王某某的强势与隐瞒,李某感到十分无助。她不清楚家庭真实财产状况,也担心自己无法在法庭上对抗对方。在亲友的推荐下,李某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希望律师能帮助她查明财产、争取合法权益。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王某某名下企业股权及以他人名义持有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大额资金转出是否构成转移、隐匿财产;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应如何归属。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律师指导李某收集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家庭开支凭证等基础证据,并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了王某某名下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通过梳理发现,王某某在2021年至2023年间多次向特定账户转账,累计金额较大,且部分资金最终流向了其亲属名下的房产交易。
其次,针对企业股权问题,律师通过工商档案查询发现,王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其名下企业进行了增资和股权变更,部分股权转让给了其亲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律师认为,王某某企业的经营收益及股权增值部分,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涉嫌转移财产。
第三,关于抚养权,律师协助李某整理了其长期照顾子女、参与家校沟通、承担教育陪伴等证据,并出具了《婚姻权益保护建议书》,从抚养能力、情感依赖、教育环境等角度论证由李某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同时,律师预判王某某可能以经济优势争夺抚养权,提前准备了应对方案。
在诉讼过程中,王某某主张企业股权系其个人财产,外地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且李某收入较低不宜抚养子女。泽良律师逐一回应:通过资金流向证据链,证明购房款实际来源于王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通过股权变更时间与婚姻存续期重合,论证股权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通过李某长期抚养事实,强调抚养权归属应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而非单纯比较收入。
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某名下企业股权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向亲属转账用于购房的行为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予少分。同时,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抚养权归属的意见,认为李某长期实际抚养子女,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判决两个孩子均由李某抚养,王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最终,李某分得包括房产折价款、股权补偿款在内的财产共计一百余万元,并获得了子女抚养权。
“如果不是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帮我一点点查清楚,我可能真的什么都拿不到。”李某在案件结束后感慨道,“他们不仅帮我争取到了应得的财产,更让我有底气继续照顾好两个孩子。”
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在龙岩地区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收费模式上,团队采用分阶段收费、按合同约定收费、固定收费的方式,费用透明,当事人可根据案件进展清晰了解各阶段支出。如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泽良律所婚家专线:0592-5973521,专业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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