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保险拒赔
2024 年 6 月,W女士为给孩子的健康增添保障,为自己年幼的孩子购买了 一份重疾险。
保单↑
2024 年 8 月 30 日,W女士的孩子因意外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孩子存在多种严重伤情,并进行了开颅手术。
诊断书↑
事故发生后,W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孩子的开颅手术是因外伤导致,属于保险责任除外条款约定范围,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02 委托泽良
W女士难以接受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购买保险时,业务员并未提及因外伤做开颅手术不予赔偿,一直强调的是孩子患重大疾病就能获得高额赔偿。在不知所措之际,W女士经朋友推荐,找到了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
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在了解基本案情后,为W女士提供了免费咨询。律师详细询问了投保过程的细节,从专业角度全面分析了案件,并给出了解决办法和诉讼策略。W女士对泽良律师的专业能力表示认可,当即委托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处理这起保险纠纷。
03 律师观点
接受委托后,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迅速整理案件材料,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同时,广泛搜寻全国相似案例,梳理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格式条款的定性以及效力:在开颅手术的疾病定义中,为了控制赔付率而设置医学标准之外的除外情形,属于实质免责条款,未经提示说明,不发生效力。
不利解释原则:格式条款存在争议时,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支持投保人合理期待。
诚信义务缺失:保险公司未尽明确说明义务,违背最大诚信原则,应承担保险责任。
04 最终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 X 女士的孩子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500000 元、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400000 元。
成功获赔↑
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凭借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彰显了其在保险拒赔案件处理上的卓越能力。
本案亲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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