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Y 女士为给自己的健康增添一份保障,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保单↑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2024 年 3 月,Y 女士被医院确诊患上了右乳腺癌。
病理报告↑
在身体遭受病痛折磨的同时,她还得面对经济上的压力,于是,她满怀希望地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期望这份保险能给予自己一定的支持,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保险公司无情的拒赔通知。
保险少赔、拒赔↑
02 保险拒赔
保险公司给出了拒赔的理由:
1、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Y 女士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就健康情况进行询问,要求如实告知。Y 女士告知自己患有乙肝小三阳,可实际情况却是乙肝大三阳。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Y 女士故意未如实告知这一关键信息,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当初决定是否承保以及确定保险费率,所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无需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已缴纳的保险费也不予退还。
2、强调投保人故意隐瞒:保险公司坚称 Y 女士是故意隐瞒真实病情,其目的就是为了顺利投保获取保险,这种行为违反了保险的诚信原则,因此拒绝赔付 Y 女士此次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03 委托泽良
Y 女士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内心充满了委屈和无奈。一边是病痛的折磨,一边是经济上的困境,双重打击让她几近崩溃。Y 女士经过慎重考虑,她选择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为自己代理此案。
泽良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们详细地研究了 Y 女士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保险合同条款、投保时的各种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过往的就医病历等。
同时,深入调查 Y 女士投保前的健康状况,收集相关证据。此外,泽良律师还广泛查阅类似保险拒赔案例,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精心整理出一套完整的庭审策略,为即将到来的庭审做足充分准备,全力以赴为 Y 女士争取应有的权益。
04 最终结果
在法庭上,泽良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律师指出:
虽然 Y 女士在投保时对乙肝检查结果的表述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但不能简单地认定她是故意隐瞒。从 Y 女士过往的就医经历来看,她对自身病情的认知可能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且在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并没有要求她进行更详细的检查来核实病情。此外,Y 女士所患的右乳癌与乙肝病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不能因为乙肝病情的误报就拒绝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经过多轮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认可了泽良律师的观点,认为保险公司不能以 Y 女士未如实告知乙肝病情为由拒绝赔付。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向 Y 女士支付重大疾病保险赔偿金 750000 元。
成功获赔↑
拿到这份判决结果,Y 女士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这笔保险金对于她来说,不仅仅是一笔经济上的补偿,更是在黑暗中照亮前行道路的一束光,让她在对抗病魔的道路上有了更多的信心和勇气!
本案亲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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