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2
47 离婚时,房产往往是最核心也最棘手的财产争议。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究竟能分到多少?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关乎一个人未来的生活根基。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出资性质、还贷贡献与产权登记的认定上,不同证据组合可能导向截然不同的结果。
在福州这起离婚房产分割纠纷中,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通过细致梳理出资流水与还贷记录,成功突破对方关于“婚前个人财产”的主张,为当事人王某某争取到房产折价款及增值补偿共计九十余万元,切实保障了其在婚姻中的财产权益。
王某某与丈夫李某于2016年在福州登记结婚。婚前,李某支付了福州市区一套商品住宅的首付款,房产登记在李某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剩余贷款,王某某的工资卡每月固定转入还贷账户。婚后第二年,女儿出生,王某某为照顾家庭调整了工作,收入有所下降,但还贷仍持续进行。
2023年初,双方因长期家庭矛盾决定离婚。在协商财产分割时,李某提出:房产系其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王某某无权主张分割。李某仅同意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补偿王某某少量款项,数额远低于王某某的预期。
王某某感到十分委屈。她认为,婚后多年自己一直参与还贷,还承担了大量家庭事务,房产的增值也有她的一份贡献。面对李某的强硬态度,她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经朋友介绍,她找到了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王某某除共同还贷补偿外,能否主张分享房产增值收益?
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接手案件后,围绕三大关键突破点展开工作。
第一,厘清共同还贷事实。律师指导王某某调取了婚后六年间的银行流水,逐笔核对每月还贷记录,证明还贷资金部分来源于王某某的工资账户,部分来源于李某账户,但王某某的账户资金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还贷行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构成共同还贷。
第二,锁定房产增值收益。律师委托评估机构对房产现值进行评估,相较购房时价格已有显著增值。律师提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这是本案的突破口——李某仅愿补偿本金,却回避了增值部分的分割。
第三,固定家庭贡献证据。律师协助王某某收集了子女抚养记录、家庭开支账目、邻里证人证言等,证明其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了较多家庭责任,为家庭整体利益的积累做出了贡献,以此强化其在财产分割中的应得份额。
诉讼预判方面,律师分析李某可能主张首付款系其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应扣除其个人财产支付比例,并可能提交其父母转账记录以证明部分还贷资金来源于其婚前个人积蓄。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资金流向说明,区分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同情况,并准备了反驳意见。
最终,律师代理王某某向福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房产并支付折价款。
法庭上,李某坚持认为房产系其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仅应返还本金,不应计算增值。律师则指出,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王某某对家庭付出较多,分割时应予照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房产虽登记在李某名下,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综合考虑还贷贡献、子女抚养情况等因素,法院判决房产归李某所有,李某须向王某某支付共同还贷本息及对应增值部分的折价款共计九十余万元。
拿到判决后,王某某说:“以前总觉得房子跟我没关系,是泽良的律师让我明白,我对这个家的付出法律都看得见。结果不仅让我安心,也让我重新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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